宁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3-01-10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tuiyijunren/1673341827158

宁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和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落实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市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情况

(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三)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综合股、双拥股。

局下属三个全额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军休所(股级)、烈士陵园(股级)。

机构负责人:高云虎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地址:宁晋县东关街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9-580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