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屠宰环节病害猪和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0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709882436656

根据《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等文件要求,对屠宰环节病害猪和猪产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发放。现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县(含大曹庄管理区)生猪屠宰企业产生的无害化处理的生猪1.04头进行补贴。此次发放为2024年省级补贴我县资金0.01万元。

补助标准:每头880元,

我县病害猪和猪产品均由宁晋县诸顺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2023年度共处理1.04头,本次对宁晋县诸顺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发放补助0.01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投诉。公示期满后无人有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0319-5510255

联系人:李增海、李晓翠


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