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4011626849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宁西办事处)后张孟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第9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后张孟村东北位于原宁高路南、规划西英路东、规划茂才街北(东至鼓楼都市、东南汪村地、后张孟村地,西至规划西英路,南至规划茂才街,北至原宁高路)的土地,面积约4.89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14日开始,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