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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宁晋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公示

截止时间:2022-02-19

为全面加强我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运输企业和渣土车辆有序运营,严厉打击“黑渣土车”违法作业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在征求了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办)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宁晋县城区实际制定了宁晋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通过了县司法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现将《宁晋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与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同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9日。

公示地点:宁晋县政府网站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19—5865098

邮箱:njxfgjck@163.com

附件:宁晋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docx


2022年2月8日


该调查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