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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宁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公示

截止时间:2024-02-18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放开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1083号)《河北省定价目录》(冀发改价调整〔2022〕1563号)《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宁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现将宁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与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同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8日。

公示地点:宁晋县政府官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19—5885006

邮箱:njxcgjbgs@163.com

附件:《宁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pdf


2024年1月18日


该调查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