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3072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9-07-16
标题 变更医师执业地点
内容 我是耿庄桥村医,我在注册时村卫生室正在停办状态,所以先注册在乡卫生院了,现在可以注册在村卫生室了卫生局领导以村里不缺医生为由拒绝为我变更,按局领导说的我们村不能超过五名医生,但实际我们村现在注册了九名医生,且有三名不是我们村的人,我想问一下村医的数量有限制吗?局领导的做法合规吗?我有正规的医学类的毕业证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回复人 卫生健康局 回复日期 2019-07-26
答复内容

      针对反映事项,卫健局安排专人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宁晋县耿庄桥镇耿庄桥村总人口4503人,耿庄桥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8名。根据邢台市卫生局邢卫基妇【2013】56号《邢台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第二款:乡村医生经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卫生院统一聘用在村卫生室执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服务人口1-1.5‰的比例配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冀发改社会【2019】522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原则上按照每千人服务人口设置1个乡村医生岗位。第七条、乡村医生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用,签订劳动合同。

      2019年7月18日电话与信访人取得联系,经过局组织人员调查后,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由卫健局相关人员、耿庄桥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和信访人见面,对其耐心解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及依法申请程序,并取得了信访人郭**的认可,郭**表示将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