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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3256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9-11-22
标题 颐和明珠取暖费问题
内容 1、物业要求颐和明珠业主只要在这住,就必须缴纳取暖费合规吗? 2、只有空置房才能缴纳热损费,而且缴纳热损费后就必须给断水断电,合规吗? 3、取暖费19元每平米合规吗? 4、另外据小道消息邢台市已经取消热损费了,消息属实吗?如果属实咱这为什么不执行!物业公司口口声声说依据石家庄条例执行!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9-11-27
答复内容

      接到该业主反映问题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该业主反映的小区物业强制收取取暖费以及热损费与水电费捆绑一事进行调查了解,据了解得知颐和明珠小区物业,建议冬季在小区正常居住的业主,缴纳采暖费,以便进行正常供热,实际并未强制收取,也并不存在对未缴纳取暖费的业主进行断水断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