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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4574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04-05
标题 拖欠工资问题
内容 2015年夏秋,李家营村***带我们在小河庄**电缆厂从事厂南侧钢结构主体施工,中途结算6000元工资,一直拖欠20700元工资,未付清,且至今无法联系到***本人,什么时候才能够拿到我们的工资?
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1-04-08
答复内容

    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已超出我单位受理时效,并向投诉人解释清楚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反映人表示已经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