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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2961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9-05-15
标题 凤凰城第二期物业不作为
内容 2018年10月入住至今,物业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希望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 1、入住至今,二期车棚没有充电桩,一些业主不得把电动车推到楼道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谁之过、谁之错,造成的损失谁来负。 2、二期一些高层缺少灭火器械。 3、二期的重点位置缺少监控设备,使业主在小区的生活没有安全感。 4、围墙栏杆破损,外人可以随便的出入,物业不能及时维修。
回复人 住建局 消防大队 回复日期 2019-05-23
答复内容

      经调查,驰煜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围墙已经封闭住,并且悬挂警示牌,如再有此情况会立即报警处理。我局责令该公司以后发生此类情况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业主的安全生活。(住建局)

      关于宁晋县凤凰城二期一些高层缺少灭火器械问题,5月16日,我大队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当场责令小区物业负责人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期间该小区不发生火灾事故。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第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针对上述情况,我大队已将举报投诉核查情况函告孙家庄派出所,进一步督促孙家庄派出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