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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3045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9-06-24
标题 噪音扰民
内容 噪音扰民:县政府十字路口安放的两个喷雾炮噪音太大,早晨开到晚上严重扰民,无论喷雾炮的作用是什么都不能扰民啊,恳请给这两个喷雾炮挪挪地方可以吗?搬到路口的东北角也可以吧,离居民区稍远一点,谢谢啦!谢谢啦!谢谢啦!
回复人 生态环境局 回复日期 2019-07-01
答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监督。近期采取安装固定式雾炮,是因为空气中的细微颗粒浓度居高不下,且pm2.5、pm10的来源主要是燃煤排放、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城市中的扬尘、二次粒子等,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根据每日的邢台市环境质量快报统计,我县的空气污染物浓度一直居高不下,空气质量的各项指数依然不佳,特别是PM2.5、pm10的指数。所以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刻不容缓,需要广大群众的付出与支持。PM2.5下降是全县人民关心的大事,也是涉民生的重要工作。借鉴其他市县管理经验,与专家沟通,在人车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较易产生pm2.5、pm10的裸露地面、拆迁工地等加装固定式雾炮。我局将积极与专家沟通协商,调整固定式雾炮位置,研究雾炮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