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3597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20-05-19
标题 凤凰城小区违规收取物业费
内容 凤凰城小区一期公共场所出租为幼儿园,每年几十万的出租费,按照物业法,应该由小区业主共同享用。一是没有经小区业主同意私下租用;二是出租费用物业独享。请物业管理部门调查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0-05-22
答复内容

      经了解,您所反映的出租费是由开发公司收取的,物业未收取相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