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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4481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21-03-01
标题 为孩子办理居民健康档案
内容 本人小孩2021年2月26日到县四院疫苗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申请办理居民健康档案,医院工作人员拒绝为孩子体检及办理居民健康档案,理由是孩子3个月内可办,目前孩子9个月了,超过了办理时间。请县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及县四院答复,办理居民健康档案的时限相关依据是什么?如果超期了就不能接受体检及办理居民健康档案的依据是什么?我的孩子目前通过什么办法才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回复人 卫生健康局 回复日期 2021-03-03
答复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惠民工程,0-6岁儿童是该项目的重点服务人群之一。关于0-6岁儿童健康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明确规定,儿童自出生后到6周岁需按要求体检13次,分别是产后出院1周内、3、6、8、12、18、24、30月齡、3、4、5、6周岁共13次。在孩子接种满月针时,凤凰中心卫生院儿童保健科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了该家长管理规定,可是该家长提交个人资料时孩子出生已9个月了,错过了4次体检和一次血常规检测,建档后只能享受9个月龄后的服务,不能享受之前的服务,无法将其纳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范围内,只能按照一般人群管理,不影响其疫苗接种。

      经凤凰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和所在石柱村卫生室所长与该家长沟通,该家长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该名儿童目前已经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