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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80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1-13
标题 子女年幼,大病无劳动能力,可否申请国家救济
内容 您好,我姐夫今年44岁,患肾衰竭,需长期透析治疗,四个子女均未成年,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我姐夫因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我姐患糖尿病,家庭收入入不敷出,我姐夫本月病情加重,在省二院住院治疗,已经借款几万元,之前在村里申请低保补助,说不符合条件,请问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申请补助,需要什么材料或证明,我们不是太明白,因为村里每次给的理由都不一样。请政府及时回复,谢谢!
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19-01-18
答复内容

      其姐夫户口所在地是耿庄桥镇史家嘴,但夫妻俩常年在山西阳泉打工,有四个孩子均在上学,两个孩子在宁晋县内就读高中,另外两个孩子在山西阳泉就读小学。2017年8月份患肾衰竭,询问是否可以享受低保政策和其他相关救助政策,想了解一下政策,已向崔先生解释低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符合条件可申请救助。崔先生表示已对政策了解,如有其他疑问,随时再向民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