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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947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5-10
标题 凤城国际电费是不是合理
内容 凤城国际电费每度电0.594元,但每度电再另外收取0.1元的服务费,说是电损,这合理吗?
回复人 市场监管局 回复日期 2019-05-15
答复内容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凤城国际终端用户的电价2019年4月1日前为0.6102元/千瓦时,2019年4月1日起为0.5905元/千瓦时。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00号)规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和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相关公用设施用电、损耗及人工费、修理费、折旧费等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由分表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分摊和随电费征收”。天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晋分公司在收取电费时随电费征收的用电服务费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5月1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如逾期不改、拒不改正,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