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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950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5-10
标题 加油站拒绝给个人开发票
内容 加油后加油站拒绝给个人开发票,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和违法税法?消费者在加油站拒绝开发票情况下应该怎么维权?
回复人 税务局 回复日期 2019-05-16
答复内容

      接到反映事项后,立即联系了留言人贾**,得知其5月10日从畅顺加油站加油100元,索要发票被拒绝。税务局随即安排管理分局进行落实,经核实属实后,通知贾**到加油站开具发票,并对该加油站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罚款已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