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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958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5-15
标题 农村小学教师护照是否应当上交
内容 近日,宁晋县教育局要求在编教师将个人护照上交至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请问有没有相关规定?作为基层农村教师,无职无权,不明白为何要上交因私护照,另外会给教师假期出行带来不便。护照是公民的个人证件,交由单位统一管理是否不太合适?
回复人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9-05-21
答复内容

      按照中共宁晋县委组织部、宁晋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字〔2019〕21)第5条 “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第12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统一集中保管,其他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备案(或人事主管)单位进行集中统一保管”的要求,教育系统内教职工出国(境)证件统一交至教职工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对已交到学校保管证件的教职工如有因私需出境的可向学校提交《其他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签署《因私出国(境)承诺书》,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审核同意后从所在学校领取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