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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977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5-23
标题 支教老师在执教期间能占用所支教单位的评优、评职称指标吗?
内容 支教,是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村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华支教与助学信息中心致力于号召人们通过参加NGO组织的支教等公益活动,来改善中国贫困地区教育现状。 支教老师来自资源较好城市,其获奖证件较多;农村资源较差其教师获奖证件较少相对弱势,但是在农村任教几十年如一日,为农村教育做出了贡献。支教老师能这样吗? 支教老师管理出现真空:原单位不管认为去支教了,支教单位也疏于管理认为过几天人家就走了,造成支教老师管理真空成绩倒数,促使个别人动歪脑筋,支教只为了评优、评模、评职称,这对在农村长期工作的老师公平吗?
回复人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9-05-31
答复内容

      接反映情况后,教育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宁晋县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宁晋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等文件精神,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和本学校教师同管理、同考核,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等由受援学校组织实施,受援学校根据支教教师工作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不允许支教教师在受援单位评聘职称。同时,教育局制定了《支教教师管理办法》,以受援单位为主,派出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支教教师的日常管理,教育局通过过程性督导、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支教教师进行监管。支教期满由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工作鉴定,对工作不认真,完不成教学任务等教师,确定为支教不合格,不享受各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