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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5097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1-09-02
标题 盖章证明问题
内容 本人在西安上学,需要证明毕业生家庭是低保家庭,有一个表格需要盖章,但县民政局说发放了低保证便不再盖章,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21-09-06
答复内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我市创建无证明城市以来,对证明事项又进行了清理规范。

    2、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并发放低保证,低保证本身就是证明享受低保情况的。

    3、《关于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其中第12项规定:“要做好政策申办、凭证简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