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
  • 宁晋县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政务服务中心
  • 宁晋县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政务服务中心

    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简章

     

    宁晋县便民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是政府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为满足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26名(其中: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13名,县政务服务中心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41以后出生);

    3、具有宁晋户籍,或已到我县人社局(教育局)报到。

    (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计算机操作熟练,基本的办公软件应用熟练;

    2、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标准,反应敏捷,善于沟通

    3、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

    5、符合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1)已经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面试合格后由考生本人办理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认定、体检、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420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登陆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ingjin.gov.cn/rlzy)或宁晋人力资源网(http://www.ningjin.gov.cn/rlzy)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本人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局办公室(208室)现场报名;同时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若提供材料不实、不全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网上通知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通知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和普通话水平,面试结果网上公示3天。

    (四)家庭困难及就业困难认定

    家庭困难认定由县民政局认定,须加盖村委会、乡镇(区)民政办、县民政局公章,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加盖户口所在地乡镇(区)劳动保障所公章后,由县就业服务局认定。因条件不符造成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岗位确定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自行选择,如因选择岗位出现一方招聘人数不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空缺。自动放弃者取消相应资格。

    (六)体检

    依据岗位确定结果,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面试及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在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宁晋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签订协议

    公益岗位人员据岗位安排与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工作年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取消相应资格。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1、福利待遇:每月发放固定生活补贴1000元(按季度发放),并缴纳养老和工伤保险,另每月发放岗位补贴600元。2013年以前(含2013年)毕业生通过公示并履行完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认定手续后可享受上述相关补贴;2014年毕业生暂不办理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认定,20157月份前只享受所在岗位补贴,7月份认定手续完成后,开始享受每月固定生活补贴。

    2、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核合格以上者,可按服务年限相应加分。

    3、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公益岗位服务年限可计入工龄。

    (二)管理

    1、根据工作表现、群众反映情况,公益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指导、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每年度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的;③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处分的;④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

    3、在公益岗位工作期间,一律不得借调。

    附件:招聘公益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咨询电话:0319-5689069

    2015414

  • 上一条新闻: 最新招聘     下一条新闻: 宁晋县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网络
   最新推荐

主办:中共宁晋县委 宁晋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晋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邮箱:njxdzzw@126.com

后台维护:宁晋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9-5886182,邮箱:njwxbxxjb@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52802000439号备案号:冀ICP备09002497号-1 网站标识码:13052800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