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城郊森林项目233.2万)

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算信息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590046678010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㈠政府目标:大力开展违法用地整治管控和“大棚房”清理,构建良好用地秩序;全力保障北部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施造林绿化亮点工程。

㈡单位目标: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初步完成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提高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全县土地市场良好秩序,统筹城乡发展。开展违法用地管控三年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和督察类整改,严厉打击违法用地,构建良好用地秩序。开展造林绿化,实施环城林、G308廊道绿化、郊野森林公园三大亮点工程,完成绿化造林1.5万亩。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完成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按照“五级两规一导则”的要求,完成148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推进乡镇村项目落地,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㈢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应补贴2016年城郊森林项目。1、宁西街道办造林1335亩,每亩700元,需资金93.4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2、凤凰镇造林889亩,每亩1000元,需资金88.9万,该项目已竣工。3、耿庄桥镇508.5亩,每亩1000元,需要资金50.8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以上项目共需资金233.2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宁晋县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扎实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建设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宁晋。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通过实施2019年应补贴2016年城郊森林项目,增加森林覆盖率,扎实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建设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宁晋。

(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产出指标:⑴2019年应补贴2016年城郊森林亩数2732亩;⑵为造林成活率95%以上;⑶补贴总成本233.2万元;⑷资金支付不可晚于规定天数。

2、效果指标:⑴全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732亩;⑵森林覆盖率增加率〉2.9%;⑶补贴期限6年;⑷为群众满意度100%

3、设定依据:《宁晋县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该项目计划制定计划开始时间20191月,计划完成时间201912月。实行开始时间20191月,实际完成时间201912月。

(二)制定的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均已完成。

(三)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33.2万元,实际到位金额233.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33.2万元,无结余。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项目规划符合有关政策,工作目标明确;

绩效目标科学、明确,绩效指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绩效预算编制符合规定,资金分配使用合理;

项目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单位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拨入资金和支出入账及时。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组织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主管财务科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评小组,成员由主管项目局长、财务股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财务科牵头、相关股室配合,财务科负责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的编制。

2.召开工作会议。接到上级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对涉及股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此项工作。

组织实施。按照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我局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已使用的资金,结合项目管理科室进行了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的评定,对未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合理的预算安排,力求达到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效果。

(二)针对该项目,制定了8个评价指标进行了评价,8个评价指标均已完成,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我们将继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量化体系,制定奖惩办法,加大责任问责力度,使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分配、优化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时事迹效跟踪监督。


2020317

2019年应补贴2016年城郊森林项目(233.2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