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rsj/1590050768481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0)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

不符合(0)。

1

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预算配置情况(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1


“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1.“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或等于-5%的,得满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5%-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max“三公经费”变动率)-min(“三公经费”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2

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1.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重点支出安排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max(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该指标分值。

2

过程(45分)

预算执行情况(25分)

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max(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5

预算调整率(3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1

支付进度率(5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支付进度率=(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100%

按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该指标分值。

 

5

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

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4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4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0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max(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4

预算管理情况

(15)

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

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8);

符合其中七项(6);

符合其中六项(4);

符合其中五项(2);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

8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3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

符合其中三项(2);

符合其中两项(1);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4

资产管理情况(5分)

资产管理完整性(2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1);

符合零项(0)。

2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max(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3

产出(25分)

职责履行情况(25)

履职完成情况(10分)

根据年度主要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逐项评价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责任制建立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要点:
  1.每项任务是否已制定了明确、具体、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每项任务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全部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还是未实施;
  3.每项任务实施效果情况,是优秀、良好、一般,还是无效果;
  4.每项任务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10

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15)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

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max(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15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情况

(20分)

经济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履行职责和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实施,对我市带来的经济影响。

评价要点:
  1.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效益增长情况;         
  2.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行业生产能力增长,从而带动行业经济效益增长;
  3.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费用;
  4.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降低了损耗,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
  5.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保障了生产安全,降低了生产损失。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经济效益。

5

社会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情况;         
  2.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明显促进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通过部门履职是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
  4.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了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
  5.通过部门履职行业形象是否得到了大大提升了,增强了部门影响力。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社会效益。

5

生态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明显带动各环节的节能减排,也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2.通过履职有效地控制虚假、伪劣、霉变等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净化地市场环境;
  3.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
  4.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周围环境得到了整治,面貌得到了改善。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生态效益。

5

服务对象满意度(5)

通过对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调查,反映和考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良好(3);合格(1);不合格(0)。

5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⒈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政策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推动和实施技工教育;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宁工作有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按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

纳入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宁晋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宁晋县就业服务局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宁晋县工伤保险管理所

事业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宁晋县劳动技工学校

事业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宁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人员情况。

财政开支在职人员共计124人其中:行政人员29名,行政工勤8名,事业人员87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8人。

⒋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188.62万元,净值120.35万元。其中:房屋原值20万元,净值17.94万元;通用设备原值153.05万元,净值88.81万元;家具原值15.57万元,净值13.6万元。

⒌总体目标

1)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举办大型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适时召开专场招聘会,为我县企业解决用工和人才需求。

3)创新举措,将我县定点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成全市标杆。

4)争取上级就业创业资金60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5)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和征缴任务,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6)巩固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确保60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100%

7)推广社保卡在医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领域的应用,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方便群众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

8)完成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拥有量。

9)把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打造成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举办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创业技能等各类培训。

11)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薪级调整和考核奖惩工作。

12)完成政府序列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13)完成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元以上。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就业创业工作,1、积极落实就业创业一揽子援助扶持政策。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度目标任务。3、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招聘会。4、持续做好就业创业服务。二、社会保险工作,1、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按照执行上级政策。3、圆满完成两项制度改革任务。三、人事人才工作,1、全面做好职称评聘、工资套改、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2、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举办大型人才招聘洽谈会。3、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4、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和企业吸纳补贴政策,吸引更多宁晋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

整体绩效目标

1)促进就业政策、管理及实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2)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全面开展参保登记,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3)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4)人事管理。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5)工资政策落实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劳动关系管理。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7)人社政务管理。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保障政府服务、信息化、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⒎预算资金安排及资金支出情况

2019县级资金预算安排的项目25142.08万元2019年实际总支出22240.77万元,结余33.84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平衡预算。

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及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的开展情况

⑴所有项目计划制定计划开始时间20191月,计划完成时间201912月。实行开始时间20191月,实际完成时间201912月。

⑵每年项目制定的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均已完成。

⑶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项目25142.08万元,实际到位金额22274.61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2240.77万元,结余金额33.84 万元,财政已平衡预算。

⑷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①项目规划符合有关政策,工作目标明确;

②绩效目标科学、明确,绩效指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③绩效预算编制符合规定,资金分配使用合理;

④项目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健全;

⑤项目单位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⑥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拨入资金和支出入账及时。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使财政资金得到全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主管财务科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评小组,成员为财务科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财务科牵头、相关股室配合,财务科负责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的编制。

2.召开工作会议。接到财政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文件要求,对涉及股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按财政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组织实施

㈠按照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㈡对县级预算安排超过80万元的8个项目,制定了43个评价指标进行了评价,43个评价指标均已完成,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我们将继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量化体系,制定奖惩办法,加大责任问责力度,使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分配、优化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时事迹效跟踪监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自评报告.xls

宁晋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xls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自查评价报告.doc

环保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绩效自评报告.xls

自评报告 - 环保局劳务派遣.docx

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xls

就业补助资金自查评价报告.doc

企业养老保险.docx

企业养老绩效自评报告.xls

绩效自评报告试点养老.xls

试点养老保险.docx

绩效自评报告新制度.xls

新制度养老保险.docx

绩效自评报告原二轻.xls

原二轻.docx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