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机构:审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sjj/1590052851678


附件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0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

不符合(0)。

1



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预算配置情况(5)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0




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1.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或等于-5%的,得满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5%-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max“三公经费”变动率)-min“三公经费”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2



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1.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重点支出安排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max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该指标分值。

2



过程(45)

预算执行情况(25)

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max(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5



预算调整率(3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2



支付进度率5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支付进度率=(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100%

按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该指标分值。


5



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

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4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4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0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max(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预算管理情况

15

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

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8);

符合其中七项(6);

符合其中六项(4);

符合其中五项(2);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

8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3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

符合其中三项(2);

符合其中两项(1);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4



资产管理情况(5分)

资产管理完整性(2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1);

符合零项(0)。

2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max(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3



产出(25)

职责履行情况(25

履职完成情况(10分)

根据年度主要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逐项评价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责任制建立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要点:
1.
每项任务是否已制定了明确、具体、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
每项任务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全部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还是未实施;
3.
每项任务实施效果情况,是优秀、良好、一般,还是无效果;
4.
每项任务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10



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15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

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max(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15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情况

20分)

经济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履行职责和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实施,对我市带来的经济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效益增长情况;        
2.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行业生产能力增长,从而带动行业经济效益增长;
3.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费用;
4.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降低了损耗,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
5.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保障了生产安全,降低了生产损失。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经济效益。

5



社会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情况;        
2.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明显促进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
通过部门履职是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
4.
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了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
5.
通过部门履职行业形象是否得到了大大提升了,增强了部门影响力。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社会效益。

5



生态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明显带动各环节的节能减排,也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2.
通过履职有效地控制虚假、伪劣、霉变等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净化地市场环境;
3.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
4.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周围环境得到了整治,面貌得到了改善。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生态效益。

5



服务对象满意度(5

通过对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调查,反映和考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良好(3);合格(1);不合格(0)。

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概况。

主要职责职能:(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审计方面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制定有关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内容的标准和规范;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宁晋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起草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安排部署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架构: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流转、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审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县级审计网站,编辑内部刊物。承担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审计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组织起草有关审计方面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度审计项目进度。负责全县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纠正或责成纠正业务科室违反上级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财政审计股。负责组织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牵头起草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审计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县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日常工作。

(四)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对县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组织对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组织对县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县委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县直机关、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县直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有关县直机关部门、县直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组织对县级行政政法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属国有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县属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安排部署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县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对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我县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人员及资产情况:2019年,我单位在职人数29人,其中公务员26人,工勤3人,退休人数23人。

2019年资产合计319万元(固定资产319万元),比2018年增加74万。原因为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及安装防护网等。负债总计0元,与2018年比较没有变化。净资产合计319万元(固定资产319万元),比2018年增加7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

(一)部门履职总体目标:较好的完成上级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预算资金安排及资金支出情况:根据2019年省、市审计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审计工作主要是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乡镇政府财政决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政府投资基建工程决算、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省市县临时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及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包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工作履行活动完成情况、实施履职活动产生的效果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四)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审计本级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审计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金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审计等。


    (五)存在问题、采取的纠偏措施及改进绩效管理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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