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

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mzj/1590053697172




摘要

报告封面
自评表
评价活动共性指标
自评表(续)



工作表 1: 报告封面


附件1













宁晋县部门工作活动(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9年度)

工作活动(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活动(项目)承担单位:  宁晋县民政局
(公章)

工作活动(项目)主管部门:宁晋县民政局
(公章)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类型:□预算申报前评价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2019 年 3月25日

工作表 2: 自评表


工作活动(项目)负责人程振通联系电话5804476
财务负责人康宝山联系电话5806190
单位地址宁晋县宁高路12号
工作活动(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开始:2019 年 1月     计划完成:2019 年 12 月
实际开始:2019 年 1 月    实际完成:2019 年 12 月
一、项目资金情况

以前年度资金(万元)本年度资金(评价项目的资金使用年度)
预算安排
(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
(到达项目单位)
实际支出金额
(项目单位支出)
结余金额 (万元)              
合计




中央财政资金




省财政资金
393393366.7626.24
县财政资金
113.4113.4109.264.14
其他财政资金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绩效目标总目标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全面建设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县公办、民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机构健康运营,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作用辐射区域,以及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发展,探索符合我县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年度目标建设村级幸福院,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运营,培育星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公办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提升改造,促进机构安全运营,对符合条件的高领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建设了10家村级幸福院,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运营,培育了2所星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了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1家公办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提升改造,有效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绩 效 指 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村级幸福院≥10家已完成
建设一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重点改造提升已完成
培育星级养老机构数≥2家已完成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达标
成本指标按预算支付资金未超预算
时效指标各类资金及时到位全部及时到位
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效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权益有效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有效保障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已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入院老人满意程度(≥95%)已完成

工作表 3: 评价活动共性指标


三、宁晋县县级部门(单位)工作活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指标内容评价标准得分
“工作活动”设置(15)工作活动相关性政策相关性3工作活动是否符合各级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工作活动符合各级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得3分。3
部门职责相关性3工作活动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工作活动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得3分。3
预算项目相关性3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工作活动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合理,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得1分;工作活动和项目预算安排合理,得2分。3
绩效目标、指标科学性绩效目标设立科学性3工作活动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工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工作活动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得1分;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得1分;绩效目标能体现工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得1分。3
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3工作活动是否有明确的绩效指标,指标设置是否能准确反映活动目标完成情况,是否细化量化,是否可衡量。绩效指标设置能准确反映活动目标完成情况,得2分;细化量化,可衡量,得1分。3
“工作活动”管理(25)财务管理规范性资金拨付情况4实际拨付资金占预算安排资金的比例。资金没有足额到位,资金到位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分值的10%,到位率小于等于90%得0分4
资金支出进度4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计划)的时间进度要求拨付或下达支出进度每落后一个时间节点要求,扣分值的25%,扣完为止。4
资金使用规范性7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得3分;资金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得4分。7
工作活动实施保障管理制度健全性6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财务制度)是否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能否保障工作活动顺利实施。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财务制度),得3分;各项方案和制度措施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6
过程控制有效性4保障工作活动实施、资金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有风险应对措施。保障工作活动实施、资金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得2分,有风险应对措施,得2分。4
“工作活动”产出(25)工作活动产出数量完成率产出一数量完成率7反映工作活动设定目标的完成程度,由评价工作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产出指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各项产出逐一评价,逐一确定分值。根据工作活动和具体产出指标设定每一项产出数量完成率的分值。完成率为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满分;完成率为90%至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90%;完成率为80%至9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80%;完成率为70%至8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60%:完成率低于70%的,不得分。5
产出二数量完成率
……
工作活动产出质量达标率产出一质量达标率7反映工作活动的产出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由评价工作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产出指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根据工作活动和具体产出指标设定每一项产出质量达标率的分值。达标率为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满分;达标率为90%至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90%;达标率为80%至9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80%;达标率为70%至8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60%:达标率低于70%的,不得分。7
产出二质量达标率
……
工作活动产出完成及时性工作活动产出完成及时性6反映工作活动产出目标实现的及时程度。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酌情扣分。5
项目完成率项目完成率5已完成的预算项目个数与即定预算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该工作活动下的预算项目完成情况。预算项目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5
“工作活动”效果(35)经济效益根据具体工作活动细化9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9
社会效益9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9
生态效益9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9
受益群体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8通过发放问卷进行社会调查,评价受益群体及相关群体对该项工作活动的认可程度。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7
合计

100

96
备注:如某项工作活动项下不涉及某个二级指标时,评价时请将该指标分值合理分摊到相应一级指标下的其他二级指标项下。

工作表 4: 自评表(续)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定级

  优秀 √        良好 □      一般有效 □        无效 □        无法显示成效 □
需要说明问题



























自评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本人签字
程振通主管副局长民政局
刘兵股长民政局
郝月辉会计民政局




  填报人(签字):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意见






未聘请中介机构填:  无(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宁晋县民政局

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我省促进社会养老工作的专项补贴经费,用于补贴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经费使用省民政厅全额下拨给市和县(市、区),再由各级民政部门下拨给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单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2个方面,分别是:非营利性社会办(社区养老院)养老建设运营补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补助。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冀政办字〔2017〕105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15号)和《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省人大公告〔2016〕102号)等有关要求,通过深化财政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科学合理、规范运作、精准高效。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设定情况。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工作活动(项目)年度目标设定情况。持续做好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落实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抓好养老项目谋划实施,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医养结合、“互联网+养老”、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新途径新举措助推养老服务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根据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严格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支出,从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为确保该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要求,该项资金由县民政局规划财务股进行核算,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两项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及效果指标,通过检查、分析等方法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表。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较低,持续提高机构养老的居家化、宜老化和人文化设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进而提高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二是增加政策支持力度。为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政府应尽快落实机构建设补贴、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护理补贴、信息化建设补贴等政策和资金支持,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推进医养结合。卫健、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各种形式开展合作,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资源力量开展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

改进工作的建议

以后将进一步争取县财政资金支持并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增加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增加运营经费,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