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部门绩效目标考核

发布时间: 2020-05-26      发布机构:县纪委监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算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xjwjw/1590477751748

宁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0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

不符合(0)。

1



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2);

其中一项不符合(0)。

2



预算配置情况(5)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1




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1.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或等于-5%的,得满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5%-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max“三公经费”变动率)-min“三公经费”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2



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1.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重点支出安排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max重点支出安排率)-min重点支出安排率]×该指标分值。

2



过程(45)

预算执行情况(25)

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max(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5



预算调整率(3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1



支付进度率5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支付进度率=(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100%

按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年度支付数/年度任务数×该指标分值。


5



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

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4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4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0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max(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4



预算管理情况

15

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

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8);

符合其中七项(6);

符合其中六项(4);

符合其中五项(2);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

8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3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

符合其中三项(2);

符合其中两项(1);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

4



资产管理情况(5分)

资产管理完整性(2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

符合其中两项(2);

符合其中一项(1);

符合零项(0)。

2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max(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3



产出(25)

职责履行情况(25

履职完成情况(10分)

根据年度主要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逐项评价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责任制建立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要点:
1.
每项任务是否已制定了明确、具体、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
每项任务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全部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还是未实施;
3.
每项任务实施效果情况,是优秀、良好、一般,还是无效果;
4.
每项任务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10



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15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

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max(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15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情况

20分)

经济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履行职责和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实施,对我市带来的经济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效益增长情况;        
2.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行业生产能力增长,从而带动行业经济效益增长;
3.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费用;
4.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降低了损耗,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
5.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保障了生产安全,降低了生产损失。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经济效益。

5



社会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促进了企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情况;        
2.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明显促进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
通过部门履职是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
4.
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了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
5.
通过部门履职行业形象是否得到了大大提升了,增强了部门影响力。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社会效益。

4



生态效益(5分)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价要点:
1.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明显带动各环节的节能减排,也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2.
通过履职有效地控制虚假、伪劣、霉变等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净化地市场环境;
3.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
4.
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周围环境得到了整治,面貌得到了改善。

根据不同部门履职的内容和特点,具体测算部门履职产生的生态效益。

5



服务对象满意度(5

通过对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调查,反映和考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良好(3);合格(1);不合格(0)。

5




宁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内规矩;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受理对县直单位、乡镇及其以下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县、乡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县、乡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四)检查和处理县直单位、乡镇区及其以下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区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县、乡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或行政工作人员的处分。

(五)受理县直单位、乡镇及其以下党组织党员的申诉;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县、乡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六)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审查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八)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

纳入宁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人员情况。

财政开支在职人员共计76其中:行政人员66名,事业人员10名)。

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259.98万元,净值320.11万元。

总体目标

1)持续开展“阳光股室”创建活动,新增5个股室参加创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案三审”,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年内开展问责2起以上;

3)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4)协助完成省市考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评价”目标任务;

5)推进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完善信访电子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应用机制,确保本系统无越级集体访;

6)切实加强基层纪委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健全完善资源共享,学习交流、协同执纪、记录备案、联席会议五个机制,进一步丰富共建内涵、拓展共建外延、深化共建实效,推动六县市纪委“廉政共建”工作。

整体绩效目标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5起以上,结案率95%以上。

2)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年开展专项检查20次以上。

3)深入推进“三转”,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4)开展专项巡查及配合省市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问责,强力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强化党章党纪教育,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5)扎实推进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不断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应用机制,确保本系统无越级集体访。

预算资金安排及资金支出情况

2019县级资金预算安排的项目416.8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416.8万元,结余资金。

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及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的开展情况

所有项目计划制定计划开始时间20191月,计划完成时间201912月。实行开始时间20191月,实际完成时间201912月。

每年项目制定的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均已完成。

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项目416.8万元,实际到位金额416.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416.8万元,结余金额0万元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项目规划符合有关政策,工作目标明确;

绩效目标科学、明确,绩效指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绩效预算编制符合规定,资金分配使用合理;

项目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单位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拨入资金和支出入账及时。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使财政资金得到全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我成立了由主管财务科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评小组,成员为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财务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相关财务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的编制。

2.召开工作会议。接到财政工作通知后,我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文件要求,对涉及科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按财政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组织实施

㈠按照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㈡对县级预算安排超过80万元的13个项目,制定了98个评价指标进行了评价,98个评价指标均已完成,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我们将继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量化体系,制定奖惩办法,加大责任问责力度,使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分配、优化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时事迹效跟踪监督。



2020410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