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21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595317105588

乡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切实发挥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邢台市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八条意见(试行)》和《2019年度邢台市工业企业评价分类结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机制奖优限劣罚劣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区域和企业实现集约高效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全力推动全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乡镇、街道、园区主体和三级联动相结合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园区主体作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在县、乡两级联动的基础上,加强与市级协同推进,形成三级联动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有效性。

2.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建立“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

3.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4.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在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中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启动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探索开展区域评价和31个制造业行业、服务业重点行业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落实《邢台市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八条意见(试行)》,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到2022年,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6%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年均增长8.6%以上、单位排污权增加值年均增长6.4%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年均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构建形成具有宁晋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按照导向清晰、指标规范的原则,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1.明确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6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等指标为主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高新技术企业以亩均税收、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等指标为主。牵头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责任单位乡镇区(街道)

2.规范企业综合评价程序。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程序参照《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并作以下明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标准另行规定):

一是数据采集。按照市评价机制,按时准确做好基础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开展相关基础数据普查。统计部门负责核实提供参评企业增加值、能耗、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数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核实提供参评企业用地面积数据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参评企业实缴税金数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提供参评企业排污权数据。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获取数据并加强数据核实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和共享牵头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乡镇区(街道)

二是开展评价。根据以下指标和权重设置进行综合评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权重60%、亩均增加值权重20%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权重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5%、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5%、单位排污权增加值权重5%进行评价。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工业企业不列入评价范围。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新设立的企业、新增土地项目的企业、已列入搬迁计划正在实施搬迁的企业可设置不超过3年的保护期不参与当年评价。头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乡镇区(街道))

三是企业分类。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将企业分为4类A类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转型升级发展成效明显的企业原则上占比不超过20%B类鼓励提升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发展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的企业30%左右。C类帮扶升级类),是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重点帮扶、引导升级的企业30%左右。D类倒逼整洽类),是指综合效益差需倒逼整治的企业占比不设限凡综合评价居后5%的一律列入D类。牵头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乡镇区(街道)

二)结果公示和指标管理。按照邢台市工业企业评价分类结果,以乡镇为单位及时进行公开,各乡镇区街道办及时建立辖区内参评企业台账,对参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一企一策,制定提升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亩均效益各项指标达到市级工作标准。建立完善数据台账、保密和公开原则,必要是需与相关人员、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做到数据有专人管理、有据可查、实时可取,单个企业数据应保密尽保密、评价结果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乡镇区(街道)、相关县直单位

三、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加大对A类企业的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对“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在政府评优、项目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A类规模以下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对D类企业严格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大整治淘汰度。对连续三年列为D类且提升无望的企业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淘汰关停。加强对利用差别化政策征收费用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发展革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乡镇区(街道)

一)执行差别化用电政策。在企业用电方面A类企业优先推荐上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B类企业其次推荐上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D类企业不推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迎峰度夏(冬)期间,在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时,对D类企业首先压减负荷C类企业其次压减负荷B类企业第三顺序压减负荷A类企业最后压减负荷。对列入D类企业的限制类生产设备用电,在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提高0.1元差别化电价由供电单位代收,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管理,除用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转型升级外,重点用于支持“一高两低”企业的发展。C类和D类企业实行年度用能总量控制。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区(街道))

(二)实施差别化用气政策。实施有序用气天然气紧张时,按照保障顺序和预警级别,优先保障A、B类企业用气。A、B、C类企业,管道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最高指导价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对D类企业按最高指导价收取,不再优惠。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各有关燃气公司、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街道

(三)实施差别化用水政策。A、B、C类企业生产用水实行正常水价标准;对D类企业在现行供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6元。同时对上述企业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高能耗企业限制类生产装备用水差别水价政策。差别化水价由供水单位代收,全额上缴财政,除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外,纳入市、县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管理,重点用于支持“一高两低”企业的发展。对非居民用水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核定用水计划的除按有关规定可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办法外还可对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耗水企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水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业集团,各乡镇区街道))

(四)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产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不得超过二十年A类企业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占补平衡指标等,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保障企业发展用地需求。鼓励B、C类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允许分期缴纳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严格执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项目供地。D类企业实行倒逼机制,促使腾笼换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不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乡镇区街道

(五)实施差别化环保政策。严格执行“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总量控制政策。A类企业在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时按照1.2倍的原则执行;对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齐备且实现超低排放的,综合运用无人机飞检、在线监控远程抽查、分表计等手段,实施远程执法,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减少干扰支持正常生产;在全可用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储备总量指标,除用于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外,优先供给A类企业改扩建项目,在项目环评审批时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支持。同时要按照《宁晋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城区6公里范围内不再审批重污染项目;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任何一项为0.1吨及以上、没有达到33家重点企业最低标准的,需经政府主管副县长批准;超过33家重点企业最低标准的,要经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审批上报,否则不允许办理环评手续。对B类企业在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时按照1倍的原则执行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C、D类企业不得新增排污总量指标(转型升级项目除外),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不予支持在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时按照不超过0.7倍的原则执行;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D类企业执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D类企业不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乡镇区街道

(六)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A类、B类企业中有股改、上市挂牌潜力的,优先纳入后备资源库,实施重点培育。A类企业,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放宽授信准入门槛,缩短审批链条,优先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对经营正常、现金流充足的B类企业适度增加融资总量,拓展各类融资,鼓励信用贷款,并以适当抵质押物作为增信保障措施C类企业以办理短期融资为主,合理控制融资敞口,执行正常信贷政策D类企业实行总额控制、利率上浮、严格新增的信贷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行宁晋支行、各商业银行,各乡镇区(街道))

(七)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和导向结合实际对A类企业优先给予财政资金、人才引育、项目建设、创新驱动等方面政策扶持B类、C类企业相应递减政策扶持。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奖励政策要通过严格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市、县出台的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A类企业按100%享受,B类企业按90%享受,C类企业按70%享受,D类企业不得享受。(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街道))

(八)实施差别税收政策。A类企业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税额的100%、房产税入库税额的30%予以补贴。对B类企业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税额的80%、房产税入库税额的20%予以补贴。对C、D类企业不予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补贴。(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街道))

四、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机制

(一推动“标准地”改革。全面实施新增土地出让“标准地”改革和重大平台项目准入标准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前要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并征求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才能挂牌出让。完善“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按照《宁晋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区(街道)

(二推动“五未”土地整治。合理制定针对性强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发展产效益”好的优势产业。深入开展“五未”土地处置行动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亩产效益”“亩产效益”较高的乡镇区(街道)优先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对标先进加快“低产田”改造提升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智造发展。充分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停止各类财政补贴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产业。县政府采取协商收回、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二”“退二进三”、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具体实施按照《宁晋县“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结合评价结果发布重点指标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亩产效益”提档升级。适时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并作为向省推荐申报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重要依据。对“亩产效益”高的乡镇和产业在创新要素配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布局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和载体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牵头单位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四)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坚持有保有压、扶优汰劣的原则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规范企业间要素交易行为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企业关闭、停产、退出、要素交易、并购重组等过程中的交易环节费用加快推动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探索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产权交易和使用权交易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单位行政审批局财政任单位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水务局乡镇(街道)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工业科技和服务业工作的导任副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晋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小组重点研究协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重点抓好基础台建综合协调年度工作组织推进等相关工作。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统筹抓好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发展和改统筹抓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据各自职责,抓好数据采集。工作指导政策制定等工作。(牵头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街道)

(二强力推行差异化政策落实各乡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省、有关文精神和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按照邢台市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八条意见(试行)》要求,分别制定落实办法和管理细则,对参评企业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征收的差别化电价水价等资金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牵头单任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街道))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要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合力推动形成“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委宣传部、“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