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6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动态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602840878881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市局转办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北嘉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河渠镇白候村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9.24反馈时间2020.9.26
举报内容白候粮站内吹吹塑机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24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4日,接到关于“宁晋县,河渠镇,白侯村白侯粮站内吹塑,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河渠镇白侯村进行走访排查。
二、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对宁晋县河渠镇白候村进行了排查,经查,河渠镇白候村村东老粮站内有一家塑料制品厂,营业注册名称为“河北嘉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厂于2017年7月,法人孙全全,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投料-搅拌混合-加热吹塑-印刷-制袋-成品,主要经营包装制品、塑料膜的生产与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制袋机、吹塑机、彩印机。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齐全。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负责人下达现场检查通知单:要求企业对光氧净化装置进行密闭,加强主动降噪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于举报人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未能了解到举报人的满意程度。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各乡镇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辖区内企业检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网格化监管员:靳爱国  15031920588
              赵利鹏  15369977898
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20年9月26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市局转办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北农家乐肥业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宁北街道北楼下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3反馈时间2020.9.4
举报内容北楼下兆远农业合作社内有一个化肥厂冒白烟气味呛人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3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3日,接到关于“宁晋县北楼下兴兴木业有限公司旁边兆远农业合作社内有一个化肥厂,冒白烟,气味呛人,有视频为证,实名举报,要求反馈,要举报奖励。”的问题后,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点位进行了排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9月3日经过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宁北街道办环保所排查走访,群众举报企业位于宁北街道办北楼下村南,为河北农家乐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巧改,成立于2004年11月4日,经营范围:复混肥、制造、销售。环评手续于2020年4月28日通过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审批,宁环评表[2020]590号。2020年7月10日批准试运行,正在办理验收报告。主要生产设备:配料机、混合机、破碎机、挤压机、切料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生产工艺:1、挤粒生产工艺:原材料→配料→破碎→挤压→筛分→料仓→包装。2、切粒生产工艺:原材料→配料→破碎→混合→挤压→切粒→筛分→料仓→包装。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粉碎、造粒、筛分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冒白烟,气味呛人。
三、查处情况
1、存放原材料处未密闭。
2、生产车间集气罩皮帘子长度不够。
执法人员对以上问题当场下达现场检查通知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对处理意见认可。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与宁北街道办主管环保人员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后督查力度,严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员:阴冬立  13932904151  
      二级网格化监管员:孙学东  15076867366  
             执法人员:张志浩  03195880010
                       李  杰  03195880010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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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耿京义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四芝兰镇北圈里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7反馈时间2020.9.20
举报内容露天喷漆经常不定时喷漆,修正旧铁桶。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宁晋县四芝兰镇北圈里村耿京义在北圈里加油站进村向东路南第二个门,露天喷漆,经常不定时喷漆,修正就铁桶”。该加工点实际为北圈里村民耿敬毅经营维修废旧滚桶。
二、查处情况
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当即联合四芝兰镇政府、北圈里村委会工作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存有少量待修理的废旧铁桶和修理设备,现场未发现有喷漆迹象和喷漆设备,但该加工点未办理工商、土地、电力、环保等任何审批性手续,治理无望,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在我局执法人员积极配合下,四芝兰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即联系电力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了断电,并要求该加工点负责人耿敬毅立即清理待修理铁桶自行拆除修理设备。 2020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复查,其修理设备已拆除,废旧铁桶也已清理干净。
三、反馈情况
案件查处后执法人员及时与举报人联系进行了反馈,举报人无异议。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北圈里村网格化监管员:   卢明晨13833938098
四芝兰镇政府工作人员:   张海宁 13930911577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 : 高云飞 郭泽民
                               
2020年9月20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宁晋县石建冲压件厂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苏家庄镇毕家寨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9.9反馈时间2020.10.10
举报内容村西工厂夜晚十二点噪声污染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9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宁晋县苏家庄镇毕家寨村西工厂夜晚十二点噪声污染。经查:在毕家寨村村西有一家宁晋县石建冲压件厂,负责人宋石建,现场有冲床2台、剪板机2台、折弯机1台,环保手续齐全,经查看生产工艺和流程得知在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大。
二、查处情况
2020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晋县石建冲压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确保门窗关闭,降低噪声,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行为。
2、尽量避免夜间生产,有效降低噪声。
三、反馈情况
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接通后随之就挂断,无法了解举报人对查处情况的满意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 级 网 格 员:  刘连超13780290797
                 执法人员: 段建伟0319-5880039
                          周  策0319-5880039

                       2020年10月10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市局转办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粉煤灰存贮窝点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大曹庄化工园区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29反馈时间2020.10.9
举报内容宁晋县大曹庄化工园区有已存贮粉煤灰窝点污染环境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8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调查情况
举报内容所指宁晋县大曹庄化工园区位于宁晋县大曹庄管理区,该园区成立于2009年,2009年12月14日由河北省环保厅审批通过《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1月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接上级转办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徐家河乡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园区内粉煤灰贮存点问题开展了仔细排查,经查:2020年1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期间曾发现园区内存有一粉煤灰、砂石料贮存点,无营业、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已由当地乡镇取缔完毕。检查组对粉煤灰贮存点原址进行复查,未出现散乱污复燃现象。检查组随后扩大检查范围,未发现园区内存在非法粉煤灰贮存点。
二、处理情况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监管,防止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由于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就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二级网格化责任人:孙树志 13833956163
执法检查人员:李瑞贤15131352627 米文彬 13933712583

2020年10月9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市局转办
被举报单位
名称
鼎亮涂料厂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县城东北角柴油机厂内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9反馈时间2020.9.12
举报内容有气味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9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有气味、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查处情况
2020年9月11日,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凤凰镇环保所按照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检查,经查:鼎亮涂料厂,负责人肖奎营,主要经营:砂浆腻子、乳胶漆。主要生产工艺:沙子、水泥—搅拌—砂浆腻子,没有环保手续,我局联合凤凰镇环保所对该厂进行查封,限期5天清除原料、成品、生产设备,设备正在拆除。
由于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故不能与举报人进行反馈。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 :王友通 13930949818

                             执法人员:马  冰 15630983588
                                       李淑芳 15131348808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12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北喜悦烛业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东汪镇
污染类型其他
转办时间2020.8.30反馈时间2020.9.30
举报内容东汪镇艾辛庄生产蜡的手续不齐全就生产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30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举报问题情况
举报人反映:艾辛庄到洨口的小公路上一个大厂,在里面生产蜡的,手续不齐全就生产。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调查,该蜡烛厂位于宁晋县东汪镇艾辛庄村村北,企业全称为:河北喜悦烛业有限公司,法人贾顺顺,主要从事塑料餐具等的加工销售,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厂区南侧的大厂房为新租赁地方正在办理迁建手续,厂房内没有任何设备设施。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此种情况,我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加强日常管理,彻底杜绝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三)反馈情况
由于多次与举报人联系对方电话都未能接通,所以调查处理情况无法与举报人进行反馈。
感谢热心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下一步,我分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各企业的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得到保护。
艾辛庄二村网格监管员:江百冲13131965777
宁晋县分局执法人员:薛国辉、闫宁康、耿新密03195880022
东汪镇政府工作人员:王小青15369979482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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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北宁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北河庄镇西沙良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3反馈时间2020.9.15
举报内容该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公司外随意倾倒,生产加工过程中异味污染严重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3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位于宁晋县北河庄镇西沙良村村西,企业营业注册名称为“河北宁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圆钢、白模、除渣剂。主要生产设备为:中频感应电炉1台、全自动铸造流水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浸涂、组型-装砂-熔化-消失模铸造-冷却成型-检验、成品入库。主要生产铸钢阀门,法定代表人:宋宁。环评审批文号为:宁环评表【2017】427号,2018年7月9 日完成验收,2018年7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18)。
二、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河北宁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熔炼、浇筑工序未生产,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齐,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与宁晋县杨飞机械制造厂签订合同用于二次加工利用,该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北河庄镇垃圾场,未发现该厂固废随意倾倒的情况;该企业已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6月,该厂中频电炉在线监测设备专家组验收通过并联网,监测数据已实时上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严重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对现场核实情况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各乡镇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辖区内企业检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网格化监管负责人     :靳银聚  13831995328
二级网格化监管责任人 :尹胜梅  13730488776
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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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来源市局转办
被举报单位
名称
乔玉成
被举报单位
地址
河渠镇北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23反馈时间2020.9.24
举报内容北近村东北角一家企业负责人是乔玉成,粉尘严重刺鼻气味严重,无环保手续。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23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23日,接到关于“邢台市宁晋县河渠镇,北近村东北角有一家企业,负责人是乔玉成,粉尘严重,刺鼻气味严重,无环保手续,正在生产”的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位于宁晋县河渠镇北近村北,现场负责人:乔玉成,从事棉纺纱的生产与加工,主要设备梳棉机和纺纱机,生产工艺原料-梳棉-纺纱-缝纫-裁剪-成品。
二、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于2019年9月23日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北近村乔玉成绵纺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
三、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及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公司下达现场检查通知单:责令企业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环保手续齐全前不得开工生产。
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及后督查力度,严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网格化监管负责人     :韩现梅   13831943002
                       周卫涛   15131361989
现场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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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单位
名称
华斌塑料厂
被举报单位
地址
河渠镇河渠村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7反馈时间2020.9.17
举报内容宁晋县河渠镇河渠村郑家街现国和华斌使用塑料机吹塑料袋噪音污染特别大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7日,接到关于“宁晋县河渠镇河渠村郑家街,现国和华斌(使用塑料机吹塑料袋)噪音污染特别大”的问题后,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对河渠镇河渠村进行了排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9月17日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与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排查,未发现群众举报的现国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不存在现国塑料厂噪音污染的问题。
群众所举报的华斌塑料厂,位于河渠镇河渠村北,现场负责人郑华彬,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生产与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6台吹塑机,4台制袋机,该厂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
三、查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与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在8月28日对河渠镇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华彬塑料厂正在生产,无任何治污设施,现场对该厂进行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对郑华彬当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9月17日对该厂再次进行检查时,现场未生产。
由于举报人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无法了解举报人是否满意。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结合河渠镇环保所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辖区内企业检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网格化环境监管员:   杨宁哲  13930971527
                           荆存科  13612181880
             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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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来源省厅网站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渠镇
被举报单位
地址
河渠镇
污染类型其他
转办时间2020.8.19反馈时间2020.9.18
举报内容镇政府不作为,河渠镇塑料行业VOC大气污染严重,散乱污无证无治理设备的小作坊无组织排放。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19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我县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分为三个类型,关停取缔类、整改提升类、整合搬迁类。对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取缔工作;对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限期达标原则,立即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对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搬的原则,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措施,未完成搬迁前不得违法生产。
宁晋县生态环境执法中队、河渠镇环保所、安监站和有关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就河渠镇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并对近期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油坊村、乔家寨村开展再排查、再整治行动。
二、调查核实情况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河渠镇进行排查时发现:
1、刘小双塑料厂:位于油房村西南,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制品生产,于2020年上半年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吹塑机7台,负责人:刘小双,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
2、翟京昌塑料颗粒厂:位于油房村南,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投入生产,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的生产与加工,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出机1台,负责人:翟京昌,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
3、浊南村附近五家企业,均为塑料厂,其中四家环保手续齐全。一家散乱污企业(正在办理环评),企业名称为宁晋县全为塑料厂,现场核查情况:封口机有余温,有疑似生产痕迹。
4、南近村张晓磊、朱兴国丝网印家庭作坊,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痕迹,张晓磊丝网印作坊现场无设备、原料,朱兴国丝网印作坊现场有部分设备、无原料、无产品。
三、调查处理情况
1、对刘小双塑料加工厂生产电源及主要生产设备采取断电查封措施,并限期两断三清,现已清理完成。
2、责令翟京昌塑料颗粒厂立即对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清理,确保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现已清理完成。
3、对宁晋县全为塑料厂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进行了高压断电。
4、责令张晓磊丝网印作坊拆除设备,清理工作已完成。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整治过程中积极帮扶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符合产业政策等相关手续的,主动对接属地乡镇开展对口帮扶,解决企业困难等帮扶问题。严格落实《宁晋县“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刘小双塑料厂、翟京昌塑料颗粒厂、张晓磊丝网印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关停取缔,督促宁晋县全为塑料厂完善环保手续,在环评手续批复前停产整改。(后附现场检查照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9月18日15:47分,我局执法人员向举报人反馈了处理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宁晋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辖区内企业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为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奠定坚实基础。                
河渠镇环保所:周卫涛  18231999123
杨宁哲  13930971527
              赵利鹏  15369977898
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20年9月18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河北占禹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候口乡营台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28反馈时间2020.9.29
举报内容多年偷着喷漆,气味恶臭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28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占禹启闭机厂多年偷着喷漆,气味恶臭。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占禹启闭机厂全称是河北占禹水利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宁晋县侯口乡营台村,法人是王长振,2020年5月14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评表【2020】1225号),2020年6月14日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3月16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0283201577528001Z),生产工艺为钢材铸件-机加工-钻孔-焊接-组装-成品。
二、现场检查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合侯口乡环保所对河北占禹水利机械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无喷漆设备,未发现喷漆痕迹,经查,该公司与衡水市邦隆水利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防腐工艺外加工合同协议金属表面处理外协加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由于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调查结果无法进行反馈。

网格化监管人员:张京林             5498606
侯口乡环保所长:孙世豪             5498606
现场调查人员:  王旭东             5498606
                王  骞             5890634
耿  策             5890634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29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纪昌庄二村养猪
被举报单位
地址
纪昌庄乡二村
污染类型水污染
转办时间2020.8.19反馈时间2020.8.30
举报内容纪昌庄二村养猪场未经处理的猪鞭水直排排放恶臭熏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19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举报内容
举报温常海,在宁晋县纪昌庄二村诺亚方舟幼儿园东胡同后,有一大水坑,全是大型养猪场未经处理的猪鞭水直接排放,恶臭熏天,夏天苍蝇蚊子一大堆,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情况 
经查,温常海的儿子温立宁有一个养殖场,该养殖场厂区名“河北众拓牧业有限公司”,法人温立宁,已办理环境影响备案表,备案号:201813052800000015。现有两个养殖区,一个在纪昌庄村家中,另一个在纪昌庄乡清善桥村东南的旧养殖场内,以养殖肉猪为主。
三、处理情况
    1、现纪昌庄乡清善桥村东南养猪场进行扩建,计划于9月底完成纪昌庄家中(猪)搬迁至清善桥村东南养殖场内。
2、要求该养殖场加强粪污管理,及时清运。
四、反馈情况
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纪昌庄乡环保所:李红涛   5680359
                             执法人员:石光波  5890637
                                       贾卫东  5890637


2020年8月30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玖筑澜山项目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大王庄村东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8.28反馈时间2020.9.28
举报内容在晚上22点以后施工,施工声音大,严重影响居民睡眠。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28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经常在晚上22点以后施工,施工声音巨大,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睡眠,因此举报,望处理!”
二、查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施工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施工工地由浙江承建建设集团承建,法人林韵强,建筑面积20.75万平方米,现阶段为主体工程施工。
据了解该施工工地2020年8月26日晚上进行混凝土浇筑,由于地泵损坏施工到晚11点。
2020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城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对该施工工地下达了隐患提示函,禁止晚22点至早6点进行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否则立案处。
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附现场检查照片

               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 :王友通 13930949818
                         执法人员: 马  冰 15630983588
                                   李淑芳 15131348808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28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马子龙填充绳厂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贾家口镇东马家庄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8.21反馈时间2020.8.22
举报内容原马子龙的电缆厂内有三家填充绳厂,企业环评与实际不符,环保设施经常不开启,生产产生强烈的难闻气味。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21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调查情况
2020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贾家口镇环保所对“宁晋县贾家口镇东马家庄村外环路南段路西,原马子龙的电缆厂内”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实名为“河北龙飞线缆有限公司”,法人马建成,该公司营业执照91130528792679081K,环评审批:宁环评表【2020】127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130528792679081K001X (有效期2020.3.6-2025.3.5)。“河北龙飞线缆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五个车间:西车间为2个力缆生产车间、南车间是填充绳生产车间、北车间西侧是填充绳车间、东侧为力缆生产车间。
现场检查时西车间2个力缆生产车间和北车间东侧力缆生产车间均配备光氧催化机+活性炭吸附装置,三个车间均未生产,已完成分表计电安装。南车间填充绳车间和北车间西侧填充绳车间挤出、混料工序配备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机+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场处于停产状态。
该公司填充绳车间设备主要有搅拌机、挤出机等。填充绳生产工艺:母料-聚丙烯、边角料破碎-搅拌-挤出成型-冷却-升温拉开-牵引-开网-收卷-包装。
二、处理情况
1、南车间和北车间西侧填充绳车间未安装完成分表计电,已联
合乡镇环保所对其进行了查封,该车间生产工序停产,计划于9月底将该车间设备完成拆除。
2、三个力缆车间分表计电已安装完成,要求该企业联网完成后
方可开工生产。
3、要求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反馈情况
因举报人无联系方式,无法反馈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级网格监管员:韩成彬13383390332
                             执法人员:石光波  5890637
                                       韩国强  5890637

2020年8月22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媒体曝光
被举报单位
名称
制衣厂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耿庄桥镇冯家台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6反馈时间2020.9.27
举报内容耿庄桥镇多家制衣厂非法排污污染猖獗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举报情况
舆情内容:“邢台宁晋县多家制衣厂非法排污,污染猖獗。”
二、核实情况
我局联合耿庄桥镇调查核实如下:1、河北元帮制衣有限公司,法人楚春晓,年加工300万件水洗牛仔服装项目2008年2月审批,2008年10月验收;2、河北金靓派服装有限公司,法人杨京华,年加工200万件牛仔服装项目2007年12月审批,2008年6月;3、河北鑫海翔服装有限公司,法人楚仁华,年产20万件牛仔服装项目2007年10月审批,2009年7月验收;4、河北帅龙牛仔服饰有限公司,法人邹建华,年加工30万件牛仔服饰项目2005年7月审批,2008年7月验收;5、河北亿鑫盛隆牛仔服装有限公司,法人赵换增,年产牛仔服30万条项目2008年9月审批,2009年8月验收;6、宁晋荣辉制衣有限公司,法人陈晓辉,年加工100万件水洗牛仔服装项目2007年12月审批,2008年6月验收;7、宁晋县摩派鱼服装有限公司(宁晋县璎荟服装有限公司),法人贾胜伟,年加工30万件牛仔服项目2007年10月审批,2009年8月13日;8、宁晋县维冠制衣有限公司,法人张世锋,年产50万件牛仔服装项目2007年10月审批,2008年10月;9、河北鹤麟牛仔服装有限公司,法人杨建辉,年产200万件牛仔服装生产项目2006年12月审批,2008年7月验收;10、河北润昊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于秀连,年加工65万件水洗牛仔服装项目2008年3月审批,2017年5月8日验收。10家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裁床、电动缝纫机、水洗机等,生产工艺为牛仔布 →裁剪→缝纫→水洗机水洗→甩干、烘干→熨烫定型→包装仓储。
10家企业原有7个污水处理站因排放标准提高,已停止外排水,现维持运行,便于菌种存活(河北帅龙牛仔服饰有限公司、宁晋县摩派鱼服装有限公司、河北亿鑫盛隆牛仔服装有限公司共用一个污水处理站;河北元帮制衣有限公司、宁晋县维冠制衣有限公司共用一个污水处理站;其余5家企业各自有自己的污水处理站)。今年以来园区积极落实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及镇政府要求,筹建工业园区污水深度处理厂,在此期间要求企业水洗工序全部停工停产。元帮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完成后,10家企业污水都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澧河,企业需重新报批排污许可证。
三、调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连续对耿庄桥镇冯家台村涉水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尚未发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经走访调查得知:举报人看到的污水排放情况是园区内的一条雨水沟渠排放雨水所致。原因是因汛期时降雨较多,农田积水严重,长时间侵泡雨水颜色发黑,积水所到之处农田已受灾绝收,因影响秋播,农民不得不连续用机械设备从农田往雨水渠抽水排入澧河(后附排水图片、视频),导致舆情所指排污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耿庄桥镇涉水企业的检查频次,继续严查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网格化环境监管负责人 :     陈秋军  0319-5586703                                       三级网格负责人:            刘文明  13483950653
现场执法人员:            薛国辉  0319-5880022
耿新密  0319-5880022
                              闫宁康  0319-5880022
                                      
 2020年9月27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养殖
被举报单位
地址
石柱村村北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8反馈时间2020.9.21
举报内容在住宅区私自乱搭乱建铁皮房养猪猪羊臭气熏天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8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调查情况
举报内容:在住宅区,私自乱搭建铁皮房,养殖猪羊,污水粪便臭气熏天。经查,群众举报的位置在石柱村村北赵大羊家中,养殖9头猪,为个人散养。粪便定期清理后用作农家肥,气味及蚊蝇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处理情况
经协调,要求赵大羊增加散养点粪便清理频次,同时喷洒灭蚊蝇药剂,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经电话联系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强巡查,对危害环境的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执法检查人员:李杰13932993010李昊乾 15832906817
              二级网格化责任人:陶建亮 13930922632
                            2020年9月21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王献军加工点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贾家口镇尧台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08.02反馈时间2020.09.24
举报内容在村内居民区堆放大量电缆皮,露天堆放挥发性废塑料夏天有刺鼻气味。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2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调查情况
经查,王献军加工点位于尧台三村,之前曾经破碎过废旧塑料,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成品。因无环保手续,已被当地政府取缔。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没有生产,但厂区院内存放有部分废电缆皮。
    二、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督促乡镇组织人员对尧台村王献军破碎料厂进行了清理,现已完成取缔。今后将加强对该场所的巡查监管,避免出现反弹。
三、反馈情况
经与举报人联系,其手机无法接通。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级网格化监管员:李学忠 13784916188
                             执法人员:韩国强  5890641
                                      石光波  5890641
                               2020年9月24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无名塑料袋小作坊
被举报单位
地址
河渠镇白侯村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8.23反馈时间2020.8.27
举报内容不定期生产,噪声扰民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23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河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白侯村走访排查后发现:群众举报的企业营业注册名称为:宁晋县鑫诚塑料包装厂,法定代表人:吴兰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528MA0ELJMT3F,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生产与销售。该厂年产300吨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于2020年5月25日通过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宁环评表【2020】1956号),2020年5月2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2130528MA0ELJMT3F001W);2020年8月9日经第三方公司检测验收合格。由于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该厂存在噪音污染现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下达现场检查通知单: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并对光氧净化装置进行密闭,加强主动降噪效果。(后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于举报人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未能了解到举报人的满意程度。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各乡镇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辖区内企业检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网格化监管员:靳爱国  15031920588
                         赵利鹏  15369977898
              执法人员    :耿会明  03195880010
                            张晓晗  03195880010

                                         2020年8月27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喷雾降尘设备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路口
污染类型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9.7反馈时间2020.9.16
举报内容设备噪音严重超标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行政服务中心喷雾降尘设备噪音严重超标”的问题,我局立即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喷雾降尘设施位于行政服务中心门口,作用为通过向空气中喷雾可以有效降低空气中细微颗粒物浓度。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雾炮作业时间进行了调整。
三、处理情况
1、调整雾炮运行时间为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30分-4点30分,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2、定期维修雾炮降低噪音。
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目前对处理意见认可。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与继续做好雾炮运维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核查人员:李明强  米良川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16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绚之彩印刷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苏家庄镇东马庄村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噪音污染
转办时间2020.8.19反馈时间2020.9.23
举报内容该公司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生产加工过程中异味、噪声污染严重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19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炫之彩印刷公司,经查:该厂营业注册名称为“宁晋县炫之彩纸制品包装厂”,法人代表李军辉,主要进行纸张印刷,主要生产原料为纸张、水性油墨,该厂环评手续于2020年4月3日通过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宁环评表【2020】685号,并于3月22日在环保部网站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130528MA09ABGQ47001P。2020年5月29日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该厂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处理设施。
二、查处情况
2020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晋县炫之彩纸制品包装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及厂区内并未发现异味,经查看环评手续未发现与实际不符之处。
工厂生产噪音主要由印刷机和光氧催化的电机产生,其中印刷机噪音车间门关闭状态下在外基本听不到,光氧催化的电机未发现污染严重情况。
三、反馈情况
因无举报人联系方式,无法与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格化监管员:岳子谦13785971305
环保分局执法人员: 段建伟0319-5880039
周  策0319-5880039

2020年9月23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盐化工
被举报单位
地址
盐化工园区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1反馈时间2020.9.29
举报内容每天凌晨都有工厂排放废气,气味熏得人难受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1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宁晋盐化工园区每天凌晨都会有工厂排放废气,气味熏得人感觉难受,身体不舒服,辣嗓子,半夜熏醒关窗,都不敢开窗。
经调查,宁晋盐化工园全称是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该园区成立于2009年,2012年4月由河北省环保厅审批通过《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2016年3月31日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园区内现有27家企业,分别为:河北华栋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6月6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2】34号),2020年8月15日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5689010472001P);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2013年6月21日办理环评手续(冀环评[2013]184号),2018年10月8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078773783A001P);河北诚宇颜料有限公司,2020年3月5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评[2020]6号),2020年6月16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MA07P56F4C001V);河北华荣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5月17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139号),2018年11月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700952758D004P);河北中润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155号),2019年12月30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760317983E001V);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2月21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44号),2019年6月13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174-19);宁晋县万强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234号),2019年01月31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060-19);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宁字[2019]49号),2019年05月28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081311264E001Y);河北同翔霍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21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41号),2019年01月16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032-19);河北六合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108号),2020年8月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336171508M001Z);河北合诚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7月15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3)76号),2017年5月1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089-17);宁晋县诚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1月6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4】64号),2019年01月2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040-19);河北速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2月9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15号),2020年4月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308123904X001X);河北双强合成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2月6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16号),2020年8月16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098982208Y001P);河北雅盛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17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18号、宁环字【2016】68号),2018年6月1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114-18);河北春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4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评表【2017】74号),2020年3月2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329713022Q001X);河北润农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1月29日办理环评手续,2019年7月3日办理二期项目环评(邢环宁字【2019】38号),2017年12月1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682782379N001P);河北中仁化肥有限公司,2015年8月17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70号),2020年7月21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5881780959001V);河北宝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月21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5】11号),2020年8月15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098292274F001V);河北中盐龙祥盐化有限公司,2009年1月19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表【2017】3号),2018年11月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942-18);河北成悦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2月21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字【2017】43号),2018年4月2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573865149001P);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9月7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6】46号),2019年4月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076-19);河北腾翔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评表(2016)107号),2020年8月1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308374965A001Q);天盛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月4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6】8号),2020年8月1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320183977F001P);河北荣通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3月10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评表【2016】49号),2019年7月1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161-19);河北龙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3日办理环评手续(邢环评【2019】38号),2020年3月10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28MA07K0TX7J001P);河北冀宏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2月22日办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7】19号),2019年12月30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528-0377-19)。
二、现场检查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盐化工园区环保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园区企业进行包含晨查、夜查的多次突击检查,经查河北合诚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龙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河北荣通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天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冀宏化工有限公司、河北诚宇颜料有限公司、河北速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宁晋县海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润农化工有限公司未生产,其余18家企业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联合检查组对整个园区周边气味问题进行排查,根据现场风向,重点对园区下风向进行实地排查,无明显异味。同时,聘请空气质量检测走航车对园区及周边进行空气质量进行走航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数据。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认可处理结果。
2020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不断加大对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企业的环境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盐化工园区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加强对园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网格化监管人员:张立强             5887696
现场调查人员:  曹跃海             5887696
耿  策             5890634
                王  骞             5890634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2020年9月29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永进超高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西城区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7反馈时间2020.9.19
举报内容工作设备污染大气污染严重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工作设备污染,大气污染严重”执法人员接到该环保举报问题后对永进超高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永进超高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我县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单君涛,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二、处理情况
9月1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因该企业环评手续未完善,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完善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由于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就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网格化监管负责人:孙永方13780449456
                    执法人员:马  冰5890634
                             石  静5890634
                         2020年9月19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玉峰集团
被举报单位
地址
西城区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转办时间2020.9.17反馈时间2020.9.20
举报内容该集团夜间生产散发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9.17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玉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宁晋县经济开发区新兴路西侧,法定代表人王玉锋,共分为三个园区,两个热电项目,一个污水处理环保中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包括淀粉生产线、维生素B12生产线、葡萄糖生产线与玉米油生产线。下辖2个子公司,河北玉锋淀粉糖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玉米淀粉和葡萄糖)和河北玉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B12),均办理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
二、现场检查情况
9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检查发现:1、该公司提炼车间三楼有原料遗撒、气味刺鼻。经查看该车间地面中间高,两侧低,水冲洗后物料水经过两侧导流槽进物料收集罐,再进入下一步加工工序,已责令该企业加强冲洗频次。2、检查发现该公司菌丝车间出料口烘干设备损坏,物料裸露,异味严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
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均由第三方运维。数据实时上传至邢台市局和省环保厅监控平台,实现了24小时不断监控。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显示烟囱满足《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空气污染物。
三、答复举报人情况
已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就调查结果反馈表示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人:李海涛18903295097
现场执法人员:        马冰  0319-5890606
石静 0319-5890606      

 2020年9月20日 
环保“12369”举报案件处理公告




举报来源省厅平台
被举报单位
名称
冯柱清洗餐具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大陆村镇赵平邱
污染类型水污染
转办时间2020.8.31反馈时间2020.9.12
举报内容清洗餐具非法私放污水。

受理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受理时间:2020.8.31
承办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承办结果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大陆村镇赵平邱北村,利用渗坑私放污水,曾举报多次,后门还是硬,有时白天干活,有时晚上干活,望有关领导重视”。被举报人冯柱,大陆村镇赵平邱村村民,曾多次被举报利用自家院落从事餐具的清洗与消毒,其生产工艺十分简便,大盆内放入清水再加入适当消毒液与洗洁精人工清洗,清洗干净后烘干封口包装。曾于2019年12月份,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大陆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赵平邱冯柱清洗餐具小作坊进行了清理取缔。    
二、查处情况
再次接到关于冯柱清洗餐具小作坊的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大陆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其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无生产迹象。后经走访附件居民称其清洗餐具加工点已不在该村经营,可能搬离宁晋县了。因该加工点多次被举报,执法人员通过与举报人联系和扩大范对该村闲置房屋进行排查的方式,终于在该村村西一家闲置房屋内发现该加工点。在我局执法人员积极配合下,大陆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即联系电力部门对该加工点生产性用电进行了 掐断,并当场责令该加工点负责人冯柱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及成品。2020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大陆村镇镇政府环保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冯柱清洗餐具加工点设备已清理。
三、反馈情况
案件查处后执法人员与举报人联系进行了反馈,举报人无异议。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大陆村镇赵平邱村网格化监管员: 冯恒江 13633190380
大陆村镇政府工作人员:         魏玉玺 15630988883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 :   高云飞 0319-5890634
 郭泽民0319-5890634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