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26      发布机构:县纪委监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算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xjwjw/1606378841767

县委巡察办巡察专项工作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发[2019]8号)和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字[2019]5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宁晋县县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宁财字〔20205号)要求,我办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

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62万元,用于统筹巡察专项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设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分析,2019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㈠政府目标:按照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宁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㈡单位目标: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提高质效,稳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和巡察任务全覆盖。围绕档案资料规范,制定完善了谈话提纲、立行立改问题清单、问题线索登记表、整改情况统计表等近20个必备资料制式模板,为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刚性约束;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上下联动工作,并且巡察全年开展自主巡察4次以上。

㈢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纪检巡察专项工作经费。统筹巡察经费,每次15.5万元(包含住宿、餐费、会议室)每年4次,每期约2个月,共计62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

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提出加强支出管理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使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2万元,用于全县统筹巡察工作开展所需办案耗材、办案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项目实施日期:20191-12

(二)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方法科学可行;公正公开要求绩效评价应真实、客观、公正、公开,并接受监督;分级分类原则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

1、指标体系设定情况

根据《宁晋县县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宁财字〔20205号),结合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安排和实施情况,设计形成了《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指标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工作活动设置、工作活动管理、工作活动产出、工作活动效果,总分值100分,细化为12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名称

名称

名称

工作活动”设置(15分)

项目立项情况

是否符合统筹巡察经费使用范围和工作开展的需要

3

项目与活动与职责相关性

3

组织机制建设

组织机制健全性

3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工作活动”管理(25分)

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实际使用率

4

资金使用规范性

4

组织实施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

7

制度执行有效性

6

开展自评情况

4

工作活动”产出(45分)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

12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12

时效时标

工作活动完成及时性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1

工作活动”效果(15分)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办案条件

9

群众满意度

被巡察单位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对巡察监督行为及效果的满意程度

6

合计

100

2、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根据《宁晋县县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宁财字〔20205号),结合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安排和实施情况,我们采取计划标准作为评价的标准。

根据评价对象具体情况,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通过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比较绩效目标设置与实施情况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评价等级设置情况

为更好地反映项目单位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划分为四档,标准如下:

项目

分值

≥90

≥80分,<90

≥60分,<80

60


(四)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评小组,成员为办公室副主任和相关办公室科员

2.召开工作会议。接到上级工作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涉及科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此项工作。

组织实施。按照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在实际项目支出的基础上,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对项目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评价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通过分析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

(二)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分析,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统筹巡察使用范围和巡察工作发展的需要,项目按照要求实施,与政策要求相关性高;项目管理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及时、预算管理准确;项目产出基本完成,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1.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工作活动设置评价分析15分,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政策相关性3分,评价得分3分。实施的2019年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符合巡察业务需要,与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一致,符合统筹巡察经费使用范围和巡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2、项目活动与部门职责相关性3分,得3分。项目预算与统筹巡察工作活动密切相关,预算安排根据统筹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

3、组织机制健全性3分,得3分。经费支出经领导审核,分工合理。

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得3分。项目活动设置了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一致。

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得3分。指标明确,评价合理,可以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方面进行衡量性。

(二)工作活动管理25分,得25分,得分率100%

6、资金实际使用率4分,得4分。拨付2019巡察经费共计62万元,实际使用62万元,资金实际使用率100%

7、资金使用规范性4分,得4分。严格按照巡察支出范围支出,确保用于巡察工作

8、管理制度健全性7分,得7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9、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得6分。有效执行相关制度

10、开展自评情况4分,得4分。办对巡察专项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出具了自评报告,能全面反映工作活动产出和效果。

(三)工作活动产出45分,得45分,得分率100%

11、项目完成率12分,得12分。项目涉及金额62万元,已全部支出,占预算金额的100%

12、质量达标率12分,得12分。有效用于统筹巡察工作开展

13、工作活动完成及时性10分,得10分。预算资金的日期是20191-12月,12月项目资金62万元已全部支出。

14、成本节约率11分,得11分。成本节约率完成较好。


  1. 工作活动效果15分,得15分,得分率100%

15、办条件改善9分,得9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统筹巡察工作得以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得到保障,办案环境大大改善

16、受益群体满意度6分,得6分。通过向被巡察单位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对巡察监督行为及效果的满意程度,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六、建议

加强预算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更详细的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