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干部培训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2-02      发布机构:县委党校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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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干部培训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党校三定方案(宁机编办【20128号文等文件要求。经领导批准,决定对2019干部培训费绩效评价。为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一)通过对2019干部培训费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决策情况、具体实施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提出管理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促使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

本次评价对象是2019年县级财政本级预算干部培训项目3万元,干部培训费主要用于党校举办的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班次。

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2019干部培训费使用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项目实施日期:20191-12

三、绩效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四、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宁晋县委党校按县财政局要求设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小组组长:孙志更(职务:党校校长),组员:张丽红(职务:党校副校长),路萍,(职务:财务会计),张秋娟(职务:财务会计)。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对2019年干部培训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填写了相关表格。评价结果为优秀。在承办的培训班中,从培训课程设置到后勤服务保障均做到以学员为主体,反响良好。学员在学习上、生活上、课余休闲的质量都得到极大的提高,从目前的反馈情况看效果明显,通过党校的培训,学员在日后岗位上的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廉政意识、党性修养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极大提高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现实意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通力配合。做到评价依据充分、详实,评价指标标准、合理、准确。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提供完整真实的评价资料。

(三)落实专人,积极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期间与绩效评价组的联系沟通以便于工作的协调。

(四)遵守纪律,依法监督。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相关财经法规开展,参加绩效评价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有关廉政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