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 2020-12-02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算信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606898084247

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邢发201917号)、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预〔201966号)等文件要求。经局领导批准,决定对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为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一)通过对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决策情况、具体实施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提出加强教育附加支出管理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促使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

本次评价对象是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99.38万元,用于全国性污染源普查工作。

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项目实施日期:20191-12

三、绩效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四)《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200632号)

(五)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六)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得实施意见》邢发201917

(七)《邢台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邢市财预〔201966号)

(八)《邢台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邢市财预〔201976号)

四、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评价工作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具体绩效评价时间安排

根据本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安排,本项目工作进度计划为201914日至1230日。

(三)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评价工作将网络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数字资料与纸质资料评价相结合;会计资料评价与工程技术资料评价相结合

1、对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对项目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2、实地检查的形式:采取座谈、现场核实、走访、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方式。

3、综合评价。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评价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现实意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通力配合。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邢台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邢市财预〔201976号)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做到评价依据充分、详实,评价指标标准、合理、准确。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提供完整真实的评价资料。

(三)落实专人,积极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期间与绩效评价组的联系沟通以便于工作的协调。

(四)遵守纪律,依法监督。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相关财经法规开展,参加绩效评价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有关廉政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


联系电话:0319-5890622

邮箱:hbcw5890622@163.com



宁晋县财政局

2020920


4



附件2:




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说明得分
名称名称名称
“工作活动”设置(15分) 项目立项情况是否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行3能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行得3分,不能不得分。3
项目与活动与职责相关性2工作活动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得1分;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合理,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工作活动和项目预算安排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2
组织机制建设组织机制健全性2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得1分;成立了项目实施管理的机构或组织,或安排了适当的科室负责,机构齐全,分工合理,责任落实到人,得1分。否则不得分。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4工作活动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得2分;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得1分;绩效目标能体现工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得1分。4
绩效指标明确性4绩效指标设置能准确反映活动目标完成情况,得2分;细化量化,可衡量,得2分。4
“工作活动”管理(25分)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实际使用率5指标分值=(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数额/专项资金实际拨付额)&times;5;使用率超过95%得满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5
资金使用规范性7①无不合规支出、虚列支出情况得1分;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得1分;无套取资金情况得1分。                                     ②资金是否专账核算,科目使用正确,入账及时,核算准确得2分,基本规范得1分,未设专账核算得0分;                                  ③审核资金支出程序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规范得2分,基本规范齐全得1分,不规范得0分。7
组织实施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3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制度不合规的,扣2分;未制定管理制度的,扣3分。3
制度执行有效性6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得4分,项目合同齐全得2分,按规定验收得2分。6
开展自评情况4有自评报告的得2分,没有自评报告的,该项不得分。设定的目标与项目相关性高,可量化,得1分;自评报告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分析透彻的,得1分。4
“工作活动”产出(45分)数量指标项目完成率12按计划实施的得满分,完成率达到85%不足100%的得10分,完成率达到65%不超过85%的得8分,完成率不足65%的该项目不得分。12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2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常运行得满分,达标率达到85%不足100%的得10分,达标率达到65%不超过85%的得8分,达标率不足65%的该项目不得分。12
时效时标工作活动完成及时性10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如未按时完成项目超过4项的该项目不得分。10
成本指标成本19.5万元11全部支出维护费成本得满分11
“工作活动”效果(15分)社会效益指标立即发现污染源,降低污染指数。9项目实施后有效降低了污染指数,降低10%的得满分,每少2%扣1分,没有降低该项目不得分。8
群众满意度满意度6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社会对此项活动的满意度,满意度超过90%,得满分;每少10%扣1分,满意度低于60%的该项目不得分。6
合计100
99

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摘要】我们接受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邢发[2019]17号)、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预[2019]66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共299.388万元,用于全国性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通过了解项目背景资料,听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核对项目档案,资料、财务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设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分析,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综合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现将2019年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正常运行,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生态环境,预算资金299.38万元,安排到全国性污染源普查工作中。

(二)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主要内容

2019年财政安排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资金299.38万元,工作任务: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河北省、邢台市 、宁晋县污普办总体工作安排,普查对象为宁晋县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工作内容:主要分成前期准备阶段、清查建库阶段、全面普查阶段、总结发布阶段等。各任务分解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按照上级部门和宁晋县污普办的要求,成立普查组织、建立健全普查协作工作机制、制定普查相关方案、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2、清查建库阶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宁晋县污普办的要求,划分普查小区,根据核查技术规定与工作细则要求,全面覆盖、不重不漏原则,根据国家下发的名录库开展普查清查工作,建立新的清查名录库。确定普查范围和普查对象,保证清查阶段工作质量,并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迎接上级部门质量核查相关工作。

3、全面普查阶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宁晋县污普办制定的实施方案、有关技术规定、时间要求和清查确定的污染源名录开展入户调查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对普查数据逐级进行审核于汇总,协助做好质量核查相关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4、总结发布阶段

规范污染源普查各类档案、协助开展总结验收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决策情况、具体实施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提出支出管理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使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 299.388万元,安排到全国性污染源普查工作中。

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项目实施日期:20191-12

(二)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方法科学可行;公正公开要求绩效评价应真实、客观、公正、公开,并接受监督;分级分类原则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

1、指标体系设定情况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结合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设计形成了《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指标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工作活动设置、工作活动管理、工作活动产出、工作活动效果,总分值100分,细化为11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名称

名称

名称

工作活动”设置(15分)

项目立项情况

能否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常运行

3

项目与活动与职责相关性

2

组织机制建设

组织机制健全性

2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工作活动”管理(25分)

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实际使用率

5

资金使用规范性

7

组织实施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6

开展自评情况

4

工作活动”产出(45分)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

12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12

时效时标

工作活动完成及时性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1

工作活动”效果(15分)

社会效益指标

立即发现污染源,降低污染指数。

9

满意度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社会对此项活动的满意度,满意度超过90%,得满分;每少10%1分,满意度低于60%的该项目不得分。

6

合计

100

2、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结合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实施情况,我们采取计划标准作为评价的标准。

根据评价对象具体情况,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通过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比较绩效目标设置与实施情况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评价等级设置情况

为更好地反映项目单位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划分为四档,标准如下:

项目

分值

&ge;90

&ge;80分,<90

&ge;60分,<80

60



(四)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评价工作将网络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数字资料与纸质资料评价相结合;会计资料评价与工程技术资料评价相结合。

1、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对项目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2、实地检查的形式:采取座谈、现场核实、走访、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方式。

3、综合评价。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评价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通过分析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分析,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项目按照要求实施,与政策要求相关性高;项目管理有待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性、预算管理准确性有待加强;项目产出基本完成,在实施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1.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工作活动设置评价分析15分,得分15分。

1、政策相关性3分,评价得分3分。实施的2019年宁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一致

2、项目活动与部门职责相关性2分,得2分。工作活动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关系密切;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合理,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

3、组织机制健全性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得4分。项目活动设置了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一致。

5、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得4分。

(二)工作活动管理25分,得分25分。

6、资金实际使用率5分,得5分。

7、资金使用规范性7分,得7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得3分。

9、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得6分。

10、开展自评情况4分,得4分。

(三)工作活动产出45分,得45分。

11、项目完成率12分,得12分。

12、质量达标率12分,得12分。

13、工作活动完成及时性10分,得10分。

14、成本节约率11分,得11分。


  1. 工作活动效果15分,得14分。

15、社会效益指标9分,得8分。项目实施后有效降低了污染指数,降低10%的得满分,每少2%1分。

16、受益群体满意度6分,得6分。

五、建议

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量化,提高可衡量性和操作明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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