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宁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6-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fb/1623318236732

关于制定《宁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说明

 

20185月,邢台市烟草专卖局举行听证会讨论通过了现行的《邢台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经过多年的运行,该规定总体上符合邢台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解决了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但随着我国整体市场环境及我市烟草制品市场的不断发展,该规定已逐渐落后于国家局、省局关于零售点布局的宏观要求。

鉴于此,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和地域优势的服务功能,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障卷烟零售户的合理收入,结合宁晋县的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特制定宁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一、关于《规定》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说明

1合理配置的原则

此原则是根据我年社会卷烟消费量、卷烟零售户数量及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要维持零售户的稳定销量和收入,需要对我县的烟草制品零售户合理布局重新进行规划。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公开进行听证和论证,合理确定标准条件,在社会上予以公示,确保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作到公开、公正、公平。

3、照顾特殊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

通过对特殊群体申请经营卷烟给予适当照顾,使他们有一个相对较稳定的生活来源,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承担烟草行业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主要标准说明

1、零售点距离说明

(一)县城街道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内及其进出通道口中心100米半径内的

(四)经营场所位于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中心50米半径内的

2、自然村、行政村零售点数量说明

自然村、行政村原则上户籍人口超过300人的村设置1个零售点,在300人的基数上每增加3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

3、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场所零售点说明

原有汽车站候车室(厅)内已设置1个零售点的,不再增设新的零售点;新建的火车站、候车室(厅)内及新建机场每个航站楼设置的零售点不超过3个,且不受间距限制。

4、综合性内零售点数量说明

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综合性贸易、服务市场内设置零售点的,位于县城的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不超过6个,位于县城、乡镇的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不超过4个。毗邻街道的市场门面,朝向市场内经营的,依照市场内零售点设置标准办理;朝向市场外经营的或同时朝内朝外经营的,按街道间距标准办理。

5、部队营区、监狱、高校、高速、商场等相对封闭场所零售点说明

看守所、拘留所、监狱、戒毒所、部队营区、工矿企业等特殊场所内,可设置1-2个零售点。申请人须提供零售点所在区域单位同意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书面材料。

各大型商场、大型超市(购物中心)、星级宾馆、星级酒(饭)店、度假村、娱乐场所、纪念馆、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可设置1-2个零售点,且不作为其他申办点间距的参照项。

6、关于对特殊群体设立零售点的说明

持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烈属、残疾人员、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申请设立零售点的,且不属于本规定第十条所列情形的,不受距离限制,但仅限办理一个零售许可证,且实际经营者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以上是宁晋县烟草专卖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的《规定》草案说明,今天呈请社会各界进行听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相信通过这次听证会,将使这一《规定》更加科学、完善、合理,更加符合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卷烟零售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