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6-28 发布机构:河渠镇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hqz/1624849061911
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进行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二)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三)新闻宣传和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机关日常管理事务;信访工作。
(四)承担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五)检查监督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承担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六)承担人大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七)完成村村之间水毁路修建,机关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基建、后勤服务;对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办理来信来访和日常活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宁晋县人民政府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秘、综合协调、上呈下达、会议组织等工作;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农村、镇企业、镇机关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党组织、青年、妇女、武装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负责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调镇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做好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扶贫、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主管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主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广播电视工作;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普法教育、民事调解、民间纠纷排查;做好来人信访工作。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编制人口发展长期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目标;负责本级与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村计划生育组织工作;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划,建立并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计划制度;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镇村绿化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和宅基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村街道和公路硬化建设等工作。
预算管理单位
我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中国共产党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经测算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70.46万元,较2020年预算总收入(1261.82万元)略有增加。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6.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32万元。项目支出1183.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9.32万元,其中办公费38.79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工会经费4.31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0年(4.5万元)持平。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额度4.5万元,与2020年(4.5万元)相同。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在解放思想中推进各项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工作稳步向前,重点做好稳定基础上发展经济,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按照要求完成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完成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社会福利事业。完成扶贫、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完成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我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得到保障。
3、财政综合管理(镇)完成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完成村财政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完成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明细表详见下表。
宁晋县县级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表 | ||||||||||||
部门编码及名称: | 预算年度:2021年 | 单位:万元 | ||||||||||
职责活动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绩效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3 | 4 | 5 | 6 | 7 | 8 | 9 | |||||
1.完成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 | 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 完成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 完成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发展工作 | 100% | ≥90% | ≥80% | <80% | |||||
2社会福利事业 | 做好扶贫、救济救灾、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会福利事业工作. | 确保财政负担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报销完成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我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得到保障 | 每季度报销一次,确保无拖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 | 100% | ≥90% | ≥80% | <80% | |||||
3财政综合管理(镇) | 做好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 | 对申报特困老干部家庭进行适当救助完成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 | 编制乡镇预决算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
4.基层综治工作 | 做好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 完成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 协助完成公安、法庭、司法等工作 | 100% | ≥90% | ≥80% | <80% | |||||
5落实人口计划和目标 | 免费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做好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计划生育知识,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做好农村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家庭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 完成本级与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改善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出生缺陷,为各类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 | 免费孕前优生作嫁衣裳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反馈率 | 100% | ≥90% | ≥80% | <80% | |||||
6宣贯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 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宣贯 | 完成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贯彻 | 按年初计划开展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 100% | ≥90% | ≥80% | <80% |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农村环境卫生整治242万。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我部门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1018.81万元,详见下表。2021年度我部门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采购货物及工程。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
部门编码及名称:河渠镇人民政府 |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
固定资产总额 | - | 1018.81. | ||
1.房屋(平方米) | 13080平米 | 93.1 | ||
其中:办公用房 | 13080平米 | 93.1 | ||
2.车辆(台、辆) | 2 | 22 | ||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 2 | 147 |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756.71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