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1-08-24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西城)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jjkfq/1629798807205

宁晋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中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开发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负责开发区干部管理工作、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职责是: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城镇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冀机编〔2016〕62号文件批准的内设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党工委、管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项行政社会事务;建立和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搞好综合协调,抓好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电文、秘书、机要、保密、信息综合、档案、人事、行政事务后勤车辆调度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企业投诉、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园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开发区内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社会综合安全治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援助等相关工作。

(二)招商局

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涉外活动联络工作;负责客商接待和项目洽谈、跟踪工作;负责协助客商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进驻开发区的投资项目,签订项目合同;负责管理开发区招商信息网络,适时发布招商资源信息工作;负责对开发区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投资项目咨询、项目设立事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做好上级检查、外地参观园区企业的安排、接待工作。

(三)规划发展局

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详细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的预算、设计、组织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开发区施工项目的审批上报、工程发包及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区物业管理及卫生、绿化、亮化等环境优化与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对口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和征地审批手续,抓好征地拆迁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含村、镇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各种征地资料和工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外引内联企业的综合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的工商管理、技术改造、卫生防疫、海关、质检和企业参与产品展销活动等方面的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工业经济统计和其他统计报表的发放收集工作。

(四)财政局

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并组织执行;负责开发区税收工作;负责开发区的集中收支;负责开发区下属单位经费预算的安排、拨付及监督、审查;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等;负责为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担保。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综合管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职业卫生许可证的申报和颁发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安全、生产、工程发包、质量安全监督。

(六)行政审批局(行政综合执法局)

负责投资项目、经贸商务、建设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审批服务以及相关事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审批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城市绿化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市政管理(含液化石油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检查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行为和室外无证行医、游医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事业单位设置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保留现有的事业单位2个: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使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

(一)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保障以及为引进项目“跑、帮、办”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技术科研、专业培训、信息交流等辅助工作。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组织开展托管区域内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文化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社会事务服务工作。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宁晋县新兴路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李胜凯

联系电话:0319-5898286;

邮政编码:05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