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相结合“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 2021-10-25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635125648432

宁晋县市场监理局

2021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相结合“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助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同时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市监函(2021)26号),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部署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市场监管和信用风险相结合“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制定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1019日至2021122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全县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已成立状态的企业,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由低到高划分等级,进行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

三、抽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

下面几项检查:《邢台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规定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大类检查事项

(二)检查方式和比例

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级企业按照2%比例随机抽取B级按照2%比例随机抽取C级按照6%比例随机抽取D级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E级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应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执法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辖区分布由各所负责收集“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到局信用监管股(205室)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抽查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