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06(个体工商户)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5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635125679718

宁晋县市场监理局

2021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06个体工商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字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1021日至202111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为全县2020年12月31日前电线电缆类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三、抽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

下面几项检查: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大类检查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比例

已成立状态的个体工商户,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应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执法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辖区分布由各所负责收集“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到局信用监管股(205室)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抽查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