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教育局2021年度(第二次) 学生资助工作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4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jyj/16359901800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11月3日—12月17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为全县各学校

三、抽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

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资助政策宣传情况

2、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3、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比例

对已成立状态学校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等事项,按照

5%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

象名单分派至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执法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到局法制科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格按照县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抽查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宁晋县教育局

 

202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