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2021年各类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9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636419096178

宁晋县2021各类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各类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1027日至1220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为学校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个部门。

四、抽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抽查事项: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抽查事项:对其他企业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检查(四)教育部门: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五)县商务局:餐饮业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六)卫生健康委: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七)医疗保障局: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八)县气象局: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无违反施放气球活动相关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并予以查处。

(九)县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为协同部门。

2、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具体实施本部门的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一表”,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参与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此次抽查事项、需要被检查对象提供的材料清单报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宁晋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3、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到宁晋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指挥中心现场监督,参与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领导到场参加。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比对和确认。

4、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5、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学校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6、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jxssjygkbgs@126.com,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牵头部门。

7、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将《宁晋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8、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9、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将线索转交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经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附件:1、《宁晋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宁晋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27

宁晋县2021各类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

                            

按照《宁晋县2021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个部门。20211027日至8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你单位被随机抽取为检查对象,请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1、学校资质副本及复印件;2、办公场所的自有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合同);3、餐饮服务许可证书副本及复印件;4、食堂用工参保情况的证明;5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

请你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告知检查组联系人。

 

检查组联系人:                  电话:

告知书签收人:                  电话:

 

 

宁晋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