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37281974986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青银高速与国道G339线分离式立交改建为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青银高速与国道G339线分离式立交改建为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021年5月7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21〕1897号。该项目涉及3个地块,批准的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位置

地类

面积(公顷)

1号地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

尧台三村村北、339国道以北

耕地

0.3352

0.3458

农村道路

0.0106

凤凰镇孟村

孟村东南

耕地

2.5447

2.6928

园地

0.0337

农村道路

0.1144

2号地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

尧台三村村北、339国道以北

耕地

0.0126

0.0134

农村道路

0.0008

2号地

凤凰镇孟村

孟村东南

耕地

8.4501

9.2303

园地

0.5020

农村道路

0.2782

3号地

凤凰镇孟村

孟村东南

耕地

0.3301

0.3397

园地

0.0096

三、土地补偿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块号

支付对象

土地补偿费(万元)

支付方式

1号地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31.7444

县政府拨付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343.332

2号地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1.2301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1176.8633

3号地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43.3118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块号

支付对象

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万元)

青苗补偿费(万元)

支付方式

1号地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3.4400

0

县政府拨付

2号地

1号地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49.6788

0

2号地

3号地

五、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镇,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六、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和以上内容有异议的,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本公告到期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公告时间15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