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37281974986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青银高速与国道G339线分离式立交改建为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青银高速与国道G339线分离式立交改建为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1年5月7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21〕1897号。该项目涉及3个地块,批准的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地块编号 | 被征地村 | 位置 | 地类 | 面积(公顷) | |
1号地 |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 | 尧台三村村北、339国道以北 | 耕地 | 0.3352 | 0.3458 |
农村道路 | 0.0106 | ||||
凤凰镇孟村 | 孟村东南 | 耕地 | 2.5447 | 2.6928 | |
园地 | 0.0337 | ||||
农村道路 | 0.1144 | ||||
2号地 |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 | 尧台三村村北、339国道以北 | 耕地 | 0.0126 | 0.0134 |
农村道路 | 0.0008 | ||||
2号地 | 凤凰镇孟村 | 孟村东南 | 耕地 | 8.4501 | 9.2303 |
园地 | 0.5020 | ||||
农村道路 | 0.2782 | ||||
3号地 | 凤凰镇孟村 | 孟村东南 | 耕地 | 0.3301 | 0.3397 |
园地 | 0.0096 |
三、土地补偿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块号 | 支付对象 | 土地补偿费(万元) | 支付方式 |
1号地 |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 31.7444 | 县政府拨付 |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 343.332 | ||
2号地 |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 1.2301 | |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 1176.8633 | ||
3号地 |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 43.3118 |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块号 | 支付对象 | 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万元) | 青苗补偿费(万元) | 支付方式 |
1号地 | 贾家口镇尧台三村及有关农户 | 3.4400 | 0 | 县政府拨付 |
2号地 | ||||
1号地 |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 49.6788 | 0 | |
2号地 | ||||
3号地 |
五、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镇,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六、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和以上内容有异议的,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本公告到期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公告时间15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