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晋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1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40068298671

徐兴礼代表:

您关于简化土地使用审批流程助力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来,国家对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一是缩小了征地范围,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了界定,明确: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确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二是调整了征地程序,新法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调整。将“征地告知、听证、调查确认”三步征地程序调整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征地程序,并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三是在用地指标方面,取消了原来的因素法分配方式改为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全省对土地计划指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增用地指标未下达各县。上级按照优先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序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总体工作思路,配置计划指标。

因此,建议企业在选址时一定要提前沟通确定最佳选址,优先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弄清楚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这样在以后办理用地手续方面不仅快捷而且成本较低。避免出现后期因选址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用地手续,制约企业发展。同时,我局也将配合帮助企业争列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保障用地指标,并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城镇建新地块,缓解用地指标紧张问题。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我县一直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要求的法定流程,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且整个招拍挂交易过程已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流程的时限均按照法定要求的最低时限进行,已基本做到在最大程度上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同时,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县工业用地基本上不存在因招拍挂出让流程,影响企业用地的问题。如今后发现企业因招拍挂出让流程影响企业拿地的问题,我局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