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1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40068509612

谷建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部署,我县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形成规划初步方案。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政策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村庄类型细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四类,根据不同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并提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要加强风貌整体管控,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为更加有效地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省又制定出台《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其中对农村宅基地布局做了明确要求,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和村庄发展实际,结合村庄布局现状,充分考虑村庄户数及人口规模、宅基地面积标准等因素合理划定村庄宅基地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新规划宅基地不得占用耕地。

下步工作将紧密衔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督促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加强与乡镇政府、村两委及村民意见的沟通交流,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