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6-10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算信息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wsjkj/1640657198543

宁晋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概况。

1.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白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划、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组织实施 。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开展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查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管理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有和推广。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主要职责,宁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保密、信访、督查、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名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二)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援外医疗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集中规范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医政中医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事件、重大灾难等人员伤亡院内救治的协调、组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政策和规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和事件报告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法制监督股。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卫生应急和院外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拟订健康宁晋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宁晋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健康宁晋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承担健康宁晋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宣传与科技教育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工作。

(七)老龄健康与医养结合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实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3.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08人,退休人员182人。

4.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年末数为6356049.8元。

5.总体目标。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健康宁晋"战略。

6.年度整体绩效目标。计划生育服务,免费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实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为公民提供包括免费放取宫内节育器及输卵(精)管结扎等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改善我市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采取奖励、扶助、社会保障等机制,引导家庭和个人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奖扶体系,增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持计划生育群众的切身利益。救助计生困难家庭,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峻形势,尽早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通过有效平台,为全县女孩提供安全、温馨、方便的服务。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协助政府开展群众自治、亲情关爱及幸福工程等工作,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好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建立面向人口计生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提高人口数据质量,提高人口计生工作者业务水平,提高整体素质,增进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福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提高广大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促进人们婚姻和生育观念的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指标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组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落实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提高重点疾病监测水平,有效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卫生监督,开展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加强对职业卫生、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测工作保证饮水安全和公共场所安全。妇幼卫生,对我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对我县农村孕产妇在医院进行分娩进行补助;阻断母婴间疾病垂直传播;实施"降消"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妇幼卫生项目;对我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开展孕产妇死亡、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医疗救治,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活动,开展医疗惠民工程,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公立医院改革,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继续深化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层综合医改,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改补偿和运行新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机构全覆盖,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推进基本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综合业务管理,开展卫生计生规划、统计、法制、政策研究、宣传教育、行业改革,拟定行业标准,监督政策落实等各项综合业务工作建设一批高素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卫生计生重点专科,开展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配置等各项工作,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提高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科研能力。

6.预算资金安排及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预算收入数246467358.95元,支出数165986915.95元,年末结转80480443元(包括县医院院士工作站专项债券结转3885995元,中西医结合医院防疫系统建设专项债券结转46311568元,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建设专项债券结转11782880元,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央基建预算门诊楼建设18500000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及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2020年,宁晋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编制了本部门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对重大疾病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机构全覆盖,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推进基本药物临床合理使用。通过建立和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公费医疗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公平享有所需医疗服务权益。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并对所有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分别列出了评价标准。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自己负责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基本实现绩效目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良好。


   (三)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1.绩效指标、评价标准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公共卫生

8892.06

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大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等各项工作。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555.28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组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

免费健康体检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60%

大于或等于50%

<50%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60%

大于或等于50%

<50%

疾病预防控制

669.75

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流动和传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60%

大于或等于40%

<40%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571.03

负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率

大于或等于98%

大于或等于96%

大于或等于94%

<9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

大于或等于99%

大于或等于98%

大于或等于97%

<97%

妇幼健康服务

96

落实上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开展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各项工作。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住院分娩率

大于或等于98%

大于或等于96%

大于或等于                                                                            94%

<94%

5岁婴儿死亡率(千分比)

小于千分之七

千分之八

千分之九

大于或等于千分之九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5%

大于或等于80%

<80%

产前筛查率

大于或等于50%

大于或等于45%

大于或等于40%

<40%

食品安全保障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贯彻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并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提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持。

健全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高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成率

100%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0%

<80%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医疗卫生

13388.11

以医疗技术为基本服务手段,通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等服务。

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满足各类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医疗服务

172.42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服务,健全我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惠民工程等各类医疗服务工作。

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患者死亡率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5%

<85%

门急诊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分钟)

<10

<15

<20

大于或等于20

病床使用率(个)

大于或等于20

大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10

<10

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





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3215.69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加速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机构全覆盖,健全和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缓解百姓&ldquo;看病难、看病贵&rdquo;问题。

药占比

<45%

<50%

<55%

大于或等于55%

药品加成率

<15%

<18%

<20%

大于或等于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实施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公立医院改革覆盖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率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60%

<60%

计划生育

667.44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506.54

通过实施国家奖扶、特扶等制度,创建幸福家庭等工作,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凝聚力及成员幸福感。

救助计生困难家庭,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大于或等于79万元



<79万元

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范围,增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群众的切身利益。

100%



<10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落实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计划生育指导与管理

160.9

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升基层基础计划生育队伍服务水平。

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各类人群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5%

<85%

通过有效平台,为全县女孩提供安全、温馨、方便的服务。

100%



<100%

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峻形势,尽早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小于或等于112



>112

计划生育群众工作


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亲情关爱及幸福工程等工作,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增进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福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100%



<100%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覆盖率

大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60%

大于或等于50%

<50%

试点地区失独家庭“亲情关爱”帮扶覆盖面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70%

改善我市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大于或等于80%



<80%

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大于或等于80%



<80%

中医药


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推广等各项工作,满足各类人民群众享受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

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






中医药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


培养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功底和较强辨证施治能力的中医临床技术人员,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提高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的施治能力。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任务完成率





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数量

大于或等于3

2

1

0

中医药推广及文化宣传


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

提升人民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健康水准。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完成率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60%

<60%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培育和建设具有明显中医特色的重点专科,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改善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患者满意度





建设中医医疗重点专科数量





卫生计生政务


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发展。






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及科研能力建设


开展卫生计生人才培训,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提高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机构科研能力。

推广基层医疗适宜技术项数

大于或等于7

6

5

<5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监督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办重大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卫生计生人员执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卫生计生权益。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率

100%

大于或等于95%

大于或等于90%

<90%

卫生计生综合业务管理

29.64

开展卫生计生规划、资源配置、统计、法制、政策研究、宣传教育、舆情监测等工作。

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结业率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完成率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60%

<60%

卫生计生综合事务管理


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管理与配置等各项工作。开展爱卫办各项工作。

提高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高爱卫办工作能力。

爱卫办工作完成率

100%



<100%

安全生产事件有效防范

 

   ——      

  ——

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

  ——

软硬件正常服务情况

   ——

  ——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率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7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覆盖率

大于或等于90%

大于或等于80%

大于或等于70%

<70%




2.评价方法。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我部门将各个项目分派给承担项目工作,使用项目资金的具体科室和下属单位,由其自行组织评价。

    (四)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差异性原因分析。

各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五)存在问题、采取的纠偏措施及改进绩效管理建议。

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绩效管理评价人员,尤其是项目人员对这项工作还比较陌生,不能有效地做好评价工作,建议加强对评价工作人员尤其是项目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宁晋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