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2-29 发布机构:乡村振兴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宁乡﹝2021﹞5号 索引号:fpb/1640749113096
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
根据邢台市《邢台市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际,为准确客观评价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形成科学有效地考评激励机制,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区、街道)考核内容及程序
考核实行百分制,一是领导评价(10分);二是乡村振兴重点工作(90分);三是加分、扣分项等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
1.领导评价(10分)
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乡镇(区、街道)评分。
2.乡村振兴重点工作(90分)
(1)农业高质量发展(18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万元钱”新增土地亩数、农产品质量安全排名、农业招商选资、农村电商发展扶持等。(评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2)乡村建设行动(21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率、村庄清洁行动完成情况、“三园”建设完成比例等。(评分部门:县人居办、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妇联、县委宣传部)
(3)乡村治理(16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治理体系、乡风文明、平安乡村创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评分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
(4)农村改革(1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收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等。(评分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5)生活富裕(15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增收措施及亮点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评分部门: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
(6)组织领导(1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办事机构及人员建设、乡村振兴推进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评分部门:县乡村振兴办)
3.加分、扣分
(1)加分。考核期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受到各级表彰、承办各类现场会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应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
(2)扣分。一是考核期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排名落后或受到通报批评,根据国家、省、市相应级别分别扣10分、5分、3分,另由于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受到通报、大会点名批评、约谈的酌情扣分;二是完成日常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错报,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酌情扣分。
4.考核程序
对乡镇(区、街道)的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分6个部分,由各责任部门根据《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部门评分责任分工》,对各乡镇(区、街道)党委、政府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评分要有理有据,要将日常督导检查和年终集中评价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避免打“人情分”“平衡分”“照顾分”。
(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及程序
1.考核内容:根据《宁晋县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宁乡组〔2021〕1号)《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宁晋县2021年乡村振兴“领头雁”行动15条》和《宁晋县推进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重点考核成员单位承担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国和省市专项工作会议、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省市和县领导有关批示落实情况。
2.评定办法:对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等次评价,划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比例按30%评定。等次划定一是依据《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文件中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及所提供的辅证材料;二是领导评价,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平时掌握情况对成员单位评分;三是加分、扣分项,同乡镇考核。
3.评定等级:高质量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成效明显、资料健全、获得省市领导肯定和上级部门表彰,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评价为优秀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完成所承担重点任务,资料健全、档案完整,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评价为合格的,评定为合格等次;未完成承担工作任务、档案资料不健全的或分工负责工作被中央或省、市问责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评价为不合格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乡村振兴示范区考核
根据考核要求,对省、市乡村振兴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乡村振兴示范区资格。
三、考核资料报送
(一)乡镇(区、街道)报送资料
1.各乡镇(区、街道)报送2021年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报告,包括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2年工作谋划,内容尽可能涵盖“五大振兴”或者“乡村振兴20字要求”,同时报送证明工作成效的佐证材料,包括年初制定的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及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有关的文件、图片、报道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会议纪要需要交纸质版红头文件)。
2.省、市乡村振兴示范区提交2021年度工作报告,逐项提供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文件、图片、数据等)。
(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资料
1.各评分单位根据《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部门评分责任分工》(附件1),按照量化分值对各乡镇(区、街道)进行打分,将量化分值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交县乡村振兴局,形成综合考核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各成员单位报送2021年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报告,包括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2年工作谋划,可参照《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宁晋县2021年乡村振兴“领头雁”行动15条》和《宁晋县推进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编写报告,同时报送年初制定的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及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有关的文件、图片、报道等佐证材料(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会议纪要需要交纸质版红头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报告及佐证材料对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等次评价,形成评价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加分资料
能证明加分项目的佐证资料,包括通知、通报、证书、照片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经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22日前报至县乡村振兴局,各类年度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njxfpb2017@126.com)
四、奖惩问责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奖惩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单位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得分、排名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全县通报。
(二)建立激励制度。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纳入各乡镇(区、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前3位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单位,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三)建立问责制度。对年度考核分别在后3位的乡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力,连续两年考核后3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乡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负责同志,报请县委后,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推进,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部门评分责任分工
附件 | ||||
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部门评分责任分工 | ||||
考核内容 | 任务序号 | 专项工作 | 量化分值 | 参与评分(牵头)部门 |
农业高质量发展 (18分) | 1 | “万元钱”新增土地亩数 | 8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排名 | 3 | 县农业农村局 | |
3 | 农业招商选资 | 4 | 县农业农村局 | |
4 | 农村电商发展扶持 | 3 | 县商务局 | |
乡村建设行动 (21分) | 5 | 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率 | 3 | 县人居办 |
6 | 村庄清洁行动完成情况 | 3 | ||
7 | “三园”建设完成比例 | 3 | ||
8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 3 | 县住建局 | |
9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 3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10 | 创建“美丽庭院”完成比例 | 3 | 县妇联 | |
11 | 村庄美化亮化工作排名 | 3 | 县委宣传部 | |
乡村治理 (16分) | 12 | 符合“六有”标准的农村综合服务站覆盖率 | 3 | 县委组织部 |
13 |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文明镇占比 | 3 | 县委宣传部 | |
14 | 乡风文明示范一条街、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覆盖率 | 2 | 县委宣传部 | |
15 | 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及调处成功率 | 2 | 县司法局 | |
县农业农村局 | ||||
16 | 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3 | 县文广旅游局 | |
17 | “三无三百”平安村(社区)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 3 | 县委政法委 | |
农村改革 (10分) | 18 | 农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 5 | 县委组织部 |
19 |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任务完成率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活富裕 (15分) | 20 | 农民增收措施及亮点工作 | 5 | 县委农办 |
21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10 | 县乡村振兴局 | |
组织领导 (10分) | 22 | 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 4 | 县乡村振兴办 |
23 | 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办事机构及人员建设 | 3 | 县乡村振兴办 | |
24 |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 3 | 县乡村振兴办 | |
领导评价(10分) | 25 | 由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乡镇(街道)评分 | 10 | |
注:各评分(牵头)部门按照量化分值对专项工作进行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