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卷宗
发布时间: 2021-12-3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宁规)罚字(2021)第02003号 索引号:zrzyhghj/1640925822844
未办理规划手续,擅自建设位于宁晋县河渠镇该公司建筑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处以417271.55(肆拾壹万柒仟贰佰柒拾壹元伍角伍分)元的罚款,并办理土地手续后完善规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