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卷宗

发布时间: 2021-12-3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宁规)罚字(2021)第04001号     索引号:zrzyhghj/1640927153778

未办理规划手续,擅自建设位于宁晋县河渠镇该公司建筑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处以434465.8(肆拾叁万肆仟肆佰陆拾伍元捌角整)元的罚款,并办理土地手续后完善规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