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 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1-06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sfj/1641456833907

宁晋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

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构建基层行政公众参与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019〕第12号)、《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邢政发〔2020〕2号)及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宁晋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宁晋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共15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时限和规定内容。

二、公众参与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实行公众参与的事项。

三、公众参与方式

(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电视、报刊、广播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意见建议。

(四)其他便于公众参与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