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3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642055705985

宁晋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宁晋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内容得到更大拓展,公开形式不断增多,全力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现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构信息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栏目中公开了宁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2.政策文件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栏及政策文件栏目中公开了《2021年宁晋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关于修订《河北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3.权责清单情况。此项由县委编办于9月2日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栏目中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进行了公示。

4.执法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栏目中公开了《财政局执法人员信息表》、《宁晋县财政局执法办法公示》等文件。

5.预决算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决算公开栏目中公开了以往年度及本年度政府预决算情况。

6.新闻发布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未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栏目分别公开了我单位本年度收到的有关建议、提案复文情况。

8.双公示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公示,我单位本年度无行政处罚事项

9.信息公开年报情况。在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按要求规范公开了《宁晋县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今年年底前及时发布。

10.信息公开文件移交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正在开展档案集中整理工作,所有文件暂存第三方。档案集中整理工作结束后拟进行移交。

11.规划公开情况。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12.市场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13.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情况。疫情防控由县卫健局牵头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防控责任。

14.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我单位无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公布了《宁晋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了有关申请渠道,保证了各申请渠道畅通。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策解读公开情况

1.解读制度。我单位通过开设宁晋财政微信公众号积极进行各项政策解读。

2.解读方式。我单位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相关栏目、宁晋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渠道开展了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注解为辅的多样化形式解读。做到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向服务对象精准推送。

3.解读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栏目、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及行政性事业收费、减税降费栏目中公开了《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延长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宁晋县进一步做好非税收项目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参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4.制度落实和工作主动性。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宁晋财政微信公众号聚焦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惠民惠农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解读,严格落实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做到政策与宣传同步,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政策解读工作的安排部署。

(四)政务舆情回应情况

按要求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专项工作台账。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务舆情。

(五)政府网站公开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县财政局的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职能简介等信息,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情况,并按时发布了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2021年度在县级政府公开网站上共公布了92条政务公开信息。

(六)政务新媒体情况

1.开设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规范开设了宁晋财政微信公众号。

2.内容更新情况。政务新媒体严格按要求每周及时更新。

3.表述错误。我单位本年度不曾出现过表述错误情况。

4.安全泄密事故及使用问题。我单位本年度不曾出现过安全泄密事故及使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致,不够到位,下一步将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明确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宁晋县财政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宁晋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