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645066322489

宁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的通知

 

各执收单位:

现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2月16日

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5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