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645066322489
宁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的通知
各执收单位:
现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2月16日
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5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