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0-2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4549385053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宁建议字〔20219

 

关于对邢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江英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将强化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积极协调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积极探索农村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等待市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后,按照上级政策,积极探索我县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二、强化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结合乡镇申请,对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的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先列入成片开发编制方案,开展征地组卷工作,全力保障项目落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保障项目用地所需占补平衡指标,积极向上协调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项目。

三、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共同向上争取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尽快获得新增用地指标。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11025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0319-58408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