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3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2-03-28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648456372861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3月25日) |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张立峰无照加工农机配件案 | 宁 市监 罚字 〔2022〕49号 | 无 | 无 | 张立峰 | 张立峰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宁晋县纪昌庄乡砖河村加工农机配件 | 1、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11400元。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4日 |
侯梦利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案 | 宁 市监 罚字 〔2022〕50号 | *** | 92130528MA0BRXBH3U | 侯梦利 | 侯梦利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罚款5600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4日 |
宁晋县栋坤超市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案 | 宁 市监 罚字 〔2022〕68号 | 宁晋县栋坤超市 | 92130528MA0C3H1Y58 | 袁栋坤 | 宁晋县栋坤超市进货时未查验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罚款5600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1日 |
宁晋县仁秋水产门市安排未办理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宁 市监 罚字 〔2022〕69号 | 宁晋县仁秋水产门市 | 92130528MA095K7M1T | 刘仁秋 | 安排未办理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当事人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罚款5600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21日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市监罚字〔2022〕49号、宁市监罚字〔2022〕50号、宁市监罚字〔2022〕68号、宁市监罚字〔2022〕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