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资金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09      发布机构: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栏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shangwj/1652085883007

为进一步促进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河北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9〕11号)以及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资金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函〔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河北省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决策部署,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农村电商人才,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提升农村电商供应链,不断促进本地农村产品上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总体目标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资金为契机,以“农村产品上行”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为核心,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突出特色”为总体思路,不断加大对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形成完善的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和电商人才培育体系,促进全县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切实发挥电子商务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助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使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农村产品上行

加强品牌培育工作,深入推广品牌知名度,促进本地农村产品上行。重点用于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形成网货研发、标准化、产销对接、售后服务以及深加工、营销策划和冷链物流等全链条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供应链高能高效。

1.深化公共品牌培育,深入挖掘本地资源,围绕羊肚菌、杏鲍菇、有机农产品、宫面、金丝皇菊、鸭梨等特色产业培育“安宁晋福”等县域公共品牌,研发不少于10款“安宁晋福”等县域公共品牌产品,通过品牌定位、品牌规划、推广营销,提升品牌效应,做好产品拍摄、详情页设计、店铺装修、策划营销,为我县农产品打通上行渠道。重点对凤归巢产品、北河庄金丝皇菊、孟村食用菌、大曹庄民丰樱桃等农副产品进行包装设计、线上推广及配送服务提供支持,力争打造成宁晋农副产品亮点。

2.培育壮大至少5个特色产品(含1个县域公共品牌产品),要求产品资质齐全,包装完善,能在全网主流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单个产品年销量不低于10万元。

3.多渠道对接农村产品销售,通过开展新品发布会、推介会、展销会等品牌推广活动,全年不低于1次品牌推介会,提高县域公共品牌知名度,提高县域产品附加值;积极对接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各类渠道开展线上合作,积极开展线上营销,利用互联网+农产品销售的方式,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线上营销活动;定期组织主播为本地农特产品进行直播带货,形成持续电商带货模式;短视频制作不少于10条,新闻报道撰写不少于20篇,且在主要网媒累计发布不少于50次,打造宁晋县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推动本地农产品网络大宗交易。

5.引导带动本地传统企业附加电商属性,促进不少于3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保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

6.依托宁晋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划运营1个宁晋县电子商务供货中心,为全县企业店铺、主播、微商、青年创业者主选宁晋县货源,规范供货;建立健全服务与支持机制,形成良性运作;扶持本地不少于3家规模大、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网货供应机制,提高网货供应能力重点在河渠镇、凤凰镇、苏家庄镇、侯口镇等电商发展好的乡镇共选择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成带动效益好、辐射能力强的农副产品销售网点。

7.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聚合农村电商配送需求,使配送服务下沉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农村产品上行网销全国、县域外产品下行配送入户,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县内物流配送体系,在县域外产品下乡实现提速降费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产品进城快递时效的提升和价格的根本下降,降幅不低于10%,同时提高全县物流服务质量。

8.加强我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在我县建设仓储冷链物流中心,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服务覆盖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二)人才培育

1.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

2.根据目前农村电商稀缺人才的情况,增设物流、品牌营销、新媒体直播等实用专题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3.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加强以实操为主的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创新孵化、创意文化的对接和引入,孵化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电商人员不少于30个

4.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四、资金使用

(一)支持方式和重点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鉴于示范县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工作已完成验收,增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方向及比例如下:

1.支持农村产品上行400万元,占增拨资金的80%。

2.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100万元,占增拨资金的20%。

3.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堂馆所建设、购买流量支出及食宿费、人员工资、水、电、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二)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资金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安排意见要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函报省商务厅,并充分说明理由。

2.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项目开工后,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60%。

3.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增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增拨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和验收,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

五、工作安排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9—202111)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自身情况及需要提升完善环节制定可执行的实施方案,并准备进入招投标程序。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112—20225)

1.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中标主体制定详细推进方案和项目进度表并及时备案。

2.由项目承办企业按县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推进农村产品上行、人才培育等工作,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农村产品上行及电商扶贫经验进行全面宣传和推广,形成具有宁晋县特色的农村电商模式。

(三)组织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6月)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含项目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将对示范县提交备案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7—20229)

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成果和经验,及时纠正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工作机制,争取树立一批低收入农户网络创业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带动效应。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人社、科信、交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团县委、妇联、供销社、行政审批、统计、审计、税务及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宁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增拨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毕玉峰同志兼任,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实施项目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明确、考核严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决策、高效推进。

(二)强化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加强协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按照方案,定期督导巡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加强对承办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示范项目持续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各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高广大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及时发现、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密切与相关媒体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加大宣传推广,促进相互交流。

(四)强化资金管理,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资金管理和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增拨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项目的扶持,从资金保障、物流配送、人才培训、创业就业、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附件1.宁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资金使用办法.docx

附件2.宁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增拨资金项目验收参考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