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东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1      发布机构:东汪镇           字体:[  ]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dwz/1657530594779

宁晋县东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 党政综合办公室: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认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负责全面推行“大党建、大工委”工作机制,承担党建联席会议和“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事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3. 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5.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

6.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键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退役军人服务站: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宁晋县东汪镇人民政府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2年预算收入141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1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1. 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41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08.9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8.48万元;项目支出937.15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2. 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较2021年减少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4万元,主要是人员费用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16.76万元,主要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的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8.4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 协助乡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县政府以及以乡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乡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报送的文电;对乡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起草乡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组织专题调研;承办乡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主管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主管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主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负责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广播电视工作、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

    3. 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

    4. 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住址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普法教育、民事调节、民间纠纷排查;做好来人信访工作。

    5.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划,建立并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计划制度;负责村区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区村绿化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土地的法规;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和宅基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村街道和公路硬化建设等工作。

    6. 负责编制人口发展长期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目标;负责本级与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村计划生育组织工作;对违法生育情况进行立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依法行使重大决议权和人事任免权;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完成县委招商引资、党建、涉法涉诉来信来访、计生、精神文明及县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实现职责目标的主要措施:依法组织召开“三会”;适时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询问等。

     二、实现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主要规划主要依照宪法和监督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县委重大决策战略部署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策为依据和保障。其资金配置全部为县财政拨款方式。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958宁晋县东汪镇人民政府

职责活动

2022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党政办公室

482.4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认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

按照要求完成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政务活动宣传及精神文明创建;完成各类会议会务组织、综合协调,阶段性文书撰写等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镇直单位及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完成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完成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应对处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人大交办各项工作。

 

综合业务工作完成率及会议活动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56.27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乡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全面推行“大党建、大工委”工作机制,承担党建联席会议和“大工委”日常工作;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承办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事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负责全面推行大党建、大工委工作机制,承担党建联席会议和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事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应急管理办公室

5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30.85

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5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

完成率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129.12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键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43.11

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农业农村局)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退役军人服务站

32.86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退役军人局、武装部)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完成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958 宁晋县东汪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20.15万元(详见下表)。

 

宁晋县乡镇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334.29

1、房屋(平方米)

10387

180.47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4645

79.6

2、车辆(台、辆)

2

24.68

4、其他固定资产

——

129.14

 

 

  1. 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东汪镇政府2022.xls